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2018年普通高考(專科)招生章程
2018-06-27 16:27:28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2018年普通高考(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10858
3.學校性質:公辦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學校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涼水河一街9號
5.學校簡介:
學校是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門直屬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位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涼水河畔,占地807畝,總建筑面積32萬平方米,綠化面積達到22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9.59億元。良好的辦學條件,完善的基礎設施,為學生營造了優越的學習、生活環境。在校生7000多人,教職工900多人。
2010年被教育部、財政部批準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是國家在“十一五”期間重點建設的百所示范性高職院校之一,同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全國20個“國家高等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單位”之一。2015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國家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多次被評為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從2015年起,承擔北京市“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主動進行職業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職業教育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探索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培養之路,與眾多大中型企業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系。
學校引入“IHK”“IMI”等多種國際化職業人才培養和技能認證體系,與國際知名企業合作,建有“戴姆勒中國汽車學院”、“思科網絡學院”等;與德國、英國合作組建了“中德職業技能培訓中心”、“英國汽車工業學會職業資格認證中心”和“電子信息技術考試中心”等7個國際交流合作平臺;引進13個國際職業資格標準;接待26個國家和地區94個團組1000多人次來訪;派出骨干教師和管理人員赴國外培訓訪學研修170人次,選派268名學生赴國外學習和實習實訓。
第三條 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四條 錄取規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北京市“高會統招”的錄取是按照成績優先的錄取方式,會考成績符合所報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三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次投檔未完成計劃的專業,根據情況重新征集考生志愿,錄取方式相同。外埠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采取成績優先的錄取方式,按照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次投檔未完成計劃的專業,根據情況重新征集考生志愿,錄取方式相同。外埠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采取志愿優先的錄取方式,按照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志愿已完成計劃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計劃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類推,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對志愿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3.藝術類專業在專業考試合格的前提下,志愿優先,按照報考專業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外語公共課程只開設英語。
5.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
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并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條 收費
1.學費:普通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學年。
2.住宿費:900/學年
第七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1.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
2.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和學生困難補助。
第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九條 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涼水河一街9號
郵政編碼:100176
咨詢電話:010-87220979、87220709
監督電話:010-87220596
網址:www.dky.b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