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7 13:50:18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現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況:
學校名稱: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學校代碼:51787
學校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成人高等學校
辦學形式:全日制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證書: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高職)畢業證
學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體育北街6號 郵編030012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及職務:秦紹璇(黨委書記)
二、 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1、分配原則: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結
合學院的辦學條件和發展定位、往年計劃分配情況制定本年度分專業計劃。認真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堅持統籌兼顧、平穩有序、動態調整,穩步提升生源質量。
2、分配辦法:按批復的計劃進行分專業計劃安排,按每班30~50人編制計劃,參照近三年各專業學生報到情況,安排計劃進行微調。
三、錄取原則: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
四、錄取規則:
1、我院嚴格按各有關省(市、自治區)招辦規定和錄取批次進行錄取。
2、提檔比例執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
3、我院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到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4、按高考成績投檔到我院成績并列時,文史類專業根據語文、數學、文科綜合成績、理工類專業根據數學、語文、理科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并確定專業,實施科目改革的依據選考科目。對口升學錄取按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如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院將按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要求和公布的時間進行征求志愿錄取,征求志愿的錄取實行同樣的錄取原則。
6、我院各專業錄取時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7、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
8、我院語種只提供英語教學。
五、專業設置:學院目前設有法律事務、法律文秘、法律文秘(書記員方向)、司法助理、行政執行、民事執行、司法警務、司法信息技術、工商企業管理、保險等專業。
六、收費標準:我院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公寓費。其標準為學費4000元/年、 公寓費400元/年。
七、學歷頒發:學生學習三年期滿后,成績合格,頒發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高職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八、聯系方式 :0351---7620315 7620380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