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18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2018-06-04 20:09:32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相關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二)學院代碼:14632
(三)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層次:專科
(五)學制:三年
(六)學院基本概況:
學院是由承德市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承德市人民政府管理為主。學院作為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協作校區接受其提供的辦學指導。
學院位于承德市高新技術開發區,依山而建,環境優美,景色宜人。學院辦學規模設計為在校生10 000人,占地面積1 000畝,總建筑面積約24.3萬平方米;一期建設規模擬定為5 000人,占地446.38畝,建筑面積約13.19萬平方米,學院總投資約10億元。其中,先進的配套實訓設備、附屬設施投資2億元,完全滿足高職院校教學、生活需要。
作為天津市對承德援建項目,學院由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提供職業教育品牌、教育教學指導、專業建設標準、師資培訓等優質資源支持,制定了專業建設規劃、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方案及各項管理制度,將打造“精品學校、精品專業”,突出國際合作、強化產教融合,努力將學校建設成服務京津冀乃至全國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區域性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承辦基地和技術技能創新創業孵化基地。
學院以服務承德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為主,同時對應全省和京津社會需求及產業發展需要,重點建設二次產業專業群,培養適應承德本地及京津冀區域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需要的生產服務一線緊缺的應用型、復合型(學歷+技能)技術技能人才。
根據學院專業設置,承德市政府選拔了符合高職院校任職條件的專任教師隊伍,師資力量雄厚。全體專任教師和管理人員全部到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接受了業務培訓,完全具備高職院校教師教學和管理能力。
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將秉持“崇實求精致良知”的校訓,學習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海納百川敬業樂群”的中德精神,積極探索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力爭把學院建設成省內外知名的具有鮮明辦學特色的高水平職業院校。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訂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訂2018年面向全省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招生計劃,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2018年我校首次招生,采用“1+2”辦學模式,第一學年在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就讀,后兩學年在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就讀。
第八條 收費標準:
1、學費:5000元/生/年。
2、住宿費:6人間1000元/生/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我省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我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體檢要求:考生應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選報專業。新生報到后,學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學院各招生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學院在接到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可通過學院的咨詢電話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五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詳見《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18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六條 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十七條 學院根據《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八條 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學校認真執行國家資助政策;專為貧困生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困難。
第十九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由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18年秋季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http://www.cdyyjszyxy.cn
電話:0314-2163666 0314-2163999
E-mail:cdzyzsb@126.com
地址:承德市高新技術開發區
郵編: 0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