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15:19:37青島職業技術學院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7〕10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324。
第五條 學院地址: 青島市黃島區錢塘江路369號,郵政編碼:266555。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高職(專科)、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青島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七條 學院基本情況: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為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首批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立項單位、青島市首批品牌職業院校建設項目立項單位。學院堅持“立足區域、輻射全國、面向世界”辦學定位,積極、主動站在服務國家戰略前沿,緊緊圍繞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在服務、海洋、制造等領域精準發力。下設海爾學院(機電學院)、信息學院(軟件與服務外包學院、青島物聯網應用技術研究院)、生物與化工學院(藍色工程學院)、旅游學院、商學院、教育學院、藝術學院等七個開展全日制學生人才培養的二級學院,現有教職工760余人,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2000余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在黨委領導下,由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第九條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各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程序和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三條 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嚴格執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我院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
1.按照各省志愿設置和投檔比例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2.各專業以專業計劃為基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專業分配按照“分數級差”的原則,第1-2專業志愿的分數級差為3分,第2-3專業志愿的分數級差均為1分,其它專業志愿的分數級差為0分。在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綜合考慮調錄到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退檔。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其它錄取規則要求,我院按其要求執行。
3.嚴格執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加(降)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定。
4.美術類專業僅限山東省考生報考,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確定錄取專業。
5.音樂教育專業僅限山東省考生報考,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錄取時按考生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往低分錄取。
6.山東省春季高考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7.各專業錄取若出現同分情況,則按考生高考成績位次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及新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由省招生考試院招生信息網、學院招生咨詢網對外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收費標準:
1.學費:
類 別 |
收費標準(元/每生·年) |
文史類專業 |
4800 |
理工類專業 |
5000 |
藝術類專業 |
7000 |
服裝與服飾設計、動漫制作技術專業 |
5000 |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
12000 |
校企合作專業:空中乘務、軟件與信息服務 |
8000 |
2.住宿費:根據學院公寓住宿條件不同,按 500、600、800、1000元/每生·年收取住宿費。
第二十一條 退學學費規定: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學院建有完善的“獎、免、助、貸、補”資助體系。設立0532-86105596資助服務熱線,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置“綠色通道”,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積極幫助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建立校內減免學費、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在積極幫助學生申請山東省高校“愛心揚帆工程”資助、山東省畢業生求職補貼等各級、各類資助補貼的同時,在校內建立了“愛心超市”等,努力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招生省份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各省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青島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0532-86105300、86105200,網址:www.qtc.edu.cn 。
二級學院專業招生咨詢電話:
二級學院名稱 |
咨詢電話 |
海爾學院 |
0532-86106036 |
信息學院 |
0532-86105637 |
生物與化工學院 |
0532-86105587 |
旅游學院 |
0532-86105301 |
商學院 |
0532-86105279 |
教育學院 |
0532-86101323 |
藝術學院 |
0532-86105253 |
此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見教育廳和教育部網站:www.sdedu.gov.cn;http://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