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8年招生考試問答
2018-05-30 09:48:45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1、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及職高對口考試時間是怎樣安排的?命題依據是什么?
答: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和職高對口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以上外語科目包括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等5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職高對口考生只能選英語)。
我省普通高考的命題依據為教育部考試中心《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的說明》。
我省職高對口考試的命題依據為省教育廳印發的《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基本要求和考試大綱》。
2、今年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哪些證件?
答:要求高考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高考準考證參加考試。
3、考生參加高考時須遵守哪些規定?
答:考生參加高考時須遵守如下規定:
一、考生不得穿著校服、制服以及佩帶;铡⑹直砗惋椘返葏⒓涌荚嚒
二、考生在考試前應認真收聽考點校園有線廣播統一廣播的《考前的話》,在考試中應信守《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有關承諾。
三、考生必須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擾亂考室及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四、考室掛鐘的時間指示不作為考試時間信號,僅供考生掌握時間作參考,考試時間一律以考點的統一信號為準。
五、每科考前3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在考室前門入口處自覺接受監考員的安全檢查后進入考室,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驗。
六、每科考試期間,考生須將《身份證》交給監考員匯總,等待身份證核驗人員前來核驗。
七、考生進入考室,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簽字筆、直尺(尺面只能印有長度計量單位標識、無其他數學符號公式等)、圓規、三角板(尺面只能印有長度計量單位或角度計量單位標識、無其他數學符號公式等)、墊板、小刀、橡皮外(有特殊規定的科目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室。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智能穿戴設備、計時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攝影攝像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液(帶)等物品進入考室。
八、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卷后,應認真檢查分發有無錯誤、是否漏印和殘缺、字跡是否清晰,如遇此類問題,應在開考前舉手報告監考員,申請更換,確認無誤后,在開始答題前,在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終了鈴響后,書寫(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的一律視為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須保持安靜: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九、開考鈴響后,考生方可開始作答。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室(外語科考前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室),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進入考室續考,也不準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談,應在考點指定的地方等候。
十、在答題卡對應題號指定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指定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忌痤}過程中須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十一、在考室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卷、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將試題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室。
十二、考試終了鈴響,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題,根據統一指令起立,按試題卷在上、答題卡居中、草稿紙在下的順序整理好,按照統一指令依次從前門離開考室,并在考點指定的地方等候,待發出離開信號后,方可離開考點。
十三、如不遵守考生守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包括在考試結束后考室視頻監控錄像回放中被查實有違紀作弊行為的)等行為,教育考試機構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報請當地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4、考生可以攜帶哪些物品進入考場?
答:考生進入考室,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簽字筆、直尺(尺面只能印有長度計量單位標識、無其他數學符號公式等)、圓規、三角板(尺面只能印有長度計量單位或角度計量單位標識、無其他數學符號公式等)、墊板、小刀、橡皮外(有特殊規定的科目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室。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智能穿戴設備、計時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攝影攝像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液(帶)等物品進入考室。
5、考試時間有哪些規定?
答:開考鈴響后,考生方可開始作答: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室(外語科考前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室),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終了鈴響后,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題,根據統一指令起立。終了鈴響后,書寫(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的一律視為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
6、高考成績及錄取控制分數線何時公布?
答:今年我省高考成績和錄取控制分數線將于6月26日同時向社會公布。
7、哪些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口試的時間和地點是如何安排的?
答:凡報考高校有口語要求的外語專業及涉外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全省統一的外語口語測試。其中,英語口試由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口試替代,凡高中階段或高中畢業后通過PETS-2級以上口試的,視為英語口試合格。日語、俄語等小語種口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并組織測試,地點設在湖南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考生須憑高考準考證、身份證、高考成績通知單于6月30日到湖南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辦理報名手續,7月1日參加口試,口試所需費用自理。
高中階段以前通過的PETS-2級口語測試成績不能作為確定高考英語口試合格的依據。
8、對于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違規行為如何處理?
答:對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試(含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對違規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取消其當年高校招生考試各科成績,同時給予其應屆畢業當年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處理。
省教育考試院將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違規事實客觀記入其《考生誠信檔案》,作為考生誠信考試記錄的重要內容。
9、考生誠信考試記錄對考生錄取有何影響?
答:考生誠信考試記錄的主要內容為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等)各環節中的違規事實及處理結果。誠信考試記錄作為考生電子檔案的一部分,將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重要參考。高校在認真審閱考生誠信考試記錄等信息的基礎上,決定考生錄取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