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科技職業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28 15:37:32西安高新科技職業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落實“十公開”的工作要求,接受上級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進行。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基本情況
學院全稱:西安高新科技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3122
在陜招生代碼:8103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高新科技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學校網址: http://www.xhtu.com.cn
第四條 學院簡介
學院現有位于西安市國家級西咸新區的西咸校區、長安大學城的長安校區和位于西安高新區草堂科技產業基地的太平校區,總占地1800余畝,建筑面積30余萬平米。
學院培育創新思維、動手能力強、具備復合交叉知識結構的工程技術及管理人才。形成了網絡軟件類、機械電子類、建筑類、財經管理類等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高新科技學科群。學院60余個實驗室組成的校內試驗實習基地,學生實踐教學得到保障。
第五條 辦學地點:
西咸校區:西安市國家級西咸新區;
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大學城子午大道南段36#。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由教務處、招生就業辦、分管招生的院領導、紀律檢查委員會等部門組成。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辦,根據中省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委員會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學院管網:http://www.xhtu.com.cn/
招生咨詢電話:029-84959111 84959222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審核后下達。
第五章 招生辦法
第九條 按照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1.考生成績達到本省(區)專科(高職)錄取分數線,可填報我院志愿,根據投檔情況從高分往低分依次錄取。
2、錄取不設分數級差,根據投檔位次依次錄取;不限定男女比例;對符合考生所在省(區)的照顧條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我院予以認可。
3、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者,則按專業投檔情況調劑;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4、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報考考生須體檢合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條 嚴格按照省物價局核準的標準收費。
第七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一條 學院具有完善的獎助體系,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500元—3500元/年。各類校設獎助學金500—5000元/年。
第十二條 勤工助學:學院為貧困生提供助學崗位并根據表現發放補助200元—1000元/月。
志強助學:入學時助學企業為志強助學學生墊付學費5000元,學生利用假期前往助學企業課程實習代償學費。
第十三條 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由學院招生就業辦負責解釋。
西安高新科技職業學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