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師范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28 09:57:40渭南師范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經渭南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研究,特制訂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渭南師范學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校名全稱為渭南師范學院,是陜西省教育廳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師范院校。學校國標代碼為10723,英文全稱為Weinan Normal University。學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與國內外15所高校合作培養碩士、博士研究生。現有12個二級學院及國際交流學院、中華倉頡漢學院和繼續教育學院,有64個本科專業,涵蓋教育學、文學、理學、藝術學等10大學科門類。面向全國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含港澳臺高校交換生和韓國、泰國等國留學生)。
第三條 學校位于陜西省渭南市,學校法定地址為陜西省渭南市朝陽大街中段,郵編714099。學校有朝陽、西岳、漢馬三個校區,正在籌建富平校區。已有建筑面積867705平方米。
第四條 渭南師范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分類,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校黨委關于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規程,領導、組織招生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學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組織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組織做好招生宣傳和新生錄取工作,協調處理招生過程中的各項事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和來源計劃管理的指導性意見,根據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學校辦學條件和對各地區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遵照教育部下發的有關來源計劃需求建議,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進行年度招生專業(類)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合理編制來源計劃并報教育部審核,經省級招生辦公室核對確認后向社會發布。
第八條 2018年渭南師范學院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29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第九條 本科預留計劃用于調節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并嚴格執行錄取規則。
第十條 所有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結果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與方法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和投檔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和規定確定投檔比例。
第十三條 各專業(類)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體檢標準要求參考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他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四條 專業分配原則為: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第一志愿優先,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視為平行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安排專業。進檔考生以專業志愿為依據,無專業分數級差。在總分相同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最后將未確定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專業中。
第十五條 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若某些專業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我校參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也可錄取其他科目并有專業服從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條 我校2017年起新增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美術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三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中,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美術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藝術類專業,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普通文理類專業,錄取原則與錄取方式參照各省份要求與其他專業相同,若該類型考生未報考以上合作辦學專業,在考生服從調劑且分數達不到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前提下,我校有權對該考生調劑至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十六條 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英語專業須參加外語口試。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應試語種。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統一開設大學英語,請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八條 我校體育教育專業課成績承認各省統考成績,錄取原則為: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規定分數線后,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除黑龍江、遼寧、廣西、湖南、甘肅、山西、江蘇、河南、河北、山東、江西、福建、貴州、云南、吉林、陜西等省份部分或所有專業按我校單獨組織的校考專業成績錄取外,其它各省均承認生源所在省組織的專業課統(聯)考成績。錄取原則為:
1.單獨組織專業課校考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規定分數線(藝術類相關專業有省統(聯)考要求的須省統(聯)考成績合格),根據我校專業錄取原則,依據我校校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生源不滿的情況下,學校認可生源所在省份的統(聯)考成績并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對專業課成績相同的考生,參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2.未單獨組織校考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規定分數線且專業課通過所在地統(聯)考,根據我校專業錄取原則,依據生源所在地專業課統(聯)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對專業課成績相同的考生,參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3.以上錄取原則如與各省招辦文件不符,以各省文件為準。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陜西省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以最終公布為準。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歡迎廣大考生報考渭南師范學院。學校各專業的詳細情況,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了解:
1.《渭南師范學院2018年招生簡章》、《渭南師范學院2018年報考指南》;
2.學校網站:http://www.wntc.edu.cn;
3.學校招生辦公室E-Mail:wnsyzsb@163.com
4.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913)2136900;2133998;2133342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渭南師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由渭南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我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問題,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經叔平教育基金”獎學金、“渭華學子?企業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如與考生所在省(市、區)有不符的,以生源所在省(市、區)的有關文件為準。
招生辦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