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23 14:02:19湖南城市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學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簡介
第二條 湖南城市學院是教育部批準成立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 湖南城市學院英文名為“Hunan City University”,國標代碼為11527。
第四條 學校位于湖南省益陽市,離長沙市中心城區55公里,交通便利。現有校園面積1568畝,建筑面積55萬多平方米,固定資產14.1億余元,圖書館藏書總量182萬冊。
第五條 現有教職工12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960余人,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463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836人,教師中有長江學者、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員、新世紀優秀人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級教學名師、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等省級以上高層次人才30余人。
第六條 學校是一所以工為主涵蓋工、理、文、管、教、藝、經等多學科的本科學校。學校立足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面向新型城市化主戰場,培養“品學兼修、知行統一”、具有扎實實踐能力和創新創業精神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七條 學校設有城建類、信息制造類、管理服務類和基礎類等四大類學科專業群,12個教學學院,51個本科專業。其中城鄉規劃專業為國家級特色專業和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學工程與工藝、給排水科學與工程、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為省級特色專業和省級重點專業:城鄉規劃、土木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工程管理為湖南省綜合改革試點專業。
第八條 學校土木工程實驗教學中心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擁有省級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省級優秀教學實習基地、省大學生實踐教學示范中心、省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省基礎課示范實驗室、省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等20多個省級實踐教學平臺。
第九條 學校與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益陽市人民政府在學校聯合成立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學校現有湖南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省社科研究基地、省高校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省高校重點實驗室、湖南網絡技術與信息安全實驗室、省高校產學研合作示范基地、省社會科學普及基地、省高校師德教育研究基地、湖南省黨的創新理論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省高校科技創新團隊、省建設科技產學研結合雙創平臺等16個,是湖南省無障礙建設技術支撐單位。
第十條 學校現有規劃建筑設計研究院、監理公司、土木工程檢測中心、黑茶研發公司等校辦企業,其中規劃建筑設計研究院具有6項甲級資質,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年產值過億元。
第十一條 2014年經教育部批準視覺傳達設計本科專業(簡稱中新合作辦學),由湖南城市學院與新西蘭維特利亞理工學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舉辦;與加納海岸角大學合作舉辦孔子學院。
第十二條 學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2015年被湖南省教育廳授予“湖南省大學生就業創業示范校”、2016年被國家科技部授予“眾創空間”、2017年被湖南省教育廳授予“湖南省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等榮譽稱號,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設試點單位。
第三章 招生層次與范圍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對象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天津、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西藏等30個省、市、自治區招收國家任務的文科、理科、體育、藝術類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具體各省招生科類、計劃和專業以生源所在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專業為:城鄉規劃、建筑學、風景園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價、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旅游管理、城市管理、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學、測繪工程、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網絡與新媒體、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英語、商務英語、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復合材料與工程、信息與計算科學、經濟統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中新合作辦學)、環境設計、廣告學、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等 51個本科專業。
第十六條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中新合作辦學)為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學制4年,采取3+1聯合培養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學院學習,按規定引進新西蘭視覺藝術與設計專業課程及教材,其中部分課程由新西蘭教師來我校授課;第四年,學生自愿選擇赴新西蘭維特利亞理工學院留學或繼續在湖南城市學院學習。若選擇赴新西蘭維特利亞理工學院留學,完成本項目規定的課程學習且考試成績合格后,可獲得由新西蘭維特利亞理工學院授予的視覺藝術與設計專業應用文學學士學位證書,符合湖南城市學院相關規定,可獲得由湖南城市學院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若選擇繼續在湖南城市學院完成學業,考試成績合格,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湖南城市學院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 入學考核與考試
第十七條 學校組織對外省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考試,考試時間、要求及安排以生源省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為準。若未安排組織考試,以生源省的藝術聯考成績為依據。
第五章 招生錄取規則和辦法
第十八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原則上為錄取名額的102%。
第十九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高考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同分情況下按語、數、外權重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 參加了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投檔時,其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相應層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類專業校考成績合格。錄取原則分別為:美術學、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環境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以校考成績*75%+高考文化成績*25%綜合分排序錄取,考分相同情況下校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中新合作辦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按高考英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同分情況下校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未進行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以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聯考成績為準,錄取辦法以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一條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中新合作辦學)實行專業志愿優先錄取,除自愿申請讀該專業者外,不接受未填報該專業志愿的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報考我校英語專業的考生,英語高考成績必須在110分及以上。
第二十三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 除專業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二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包括身體體檢在內的全面復查。凡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招生紀律
第二十七條 學校選拔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法規的教師和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人員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招生錄取工作人員還須考核合格。參加招生錄取的工作人員須無直系親屬參加當年當地的高考。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嚴格執行教育部招生工作“二十七個不準”的規定和保密制度。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遵循屬地原則,按照湖南省物價部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為我校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進行收費。
第二十九條 學生入學須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和書籍費等費用。
第八章 獎、貸、助學措施
第三十條 為激勵學生全面發展,學校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獎學金獎勵對象達到學生總人數的30%,其中特等獎學金為4000元/年,一等獎學金為800元/年,二等獎學金為500元/年,三等獎學金為300元/年。此外,特別優秀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每年給予特困補助。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為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為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為2000元/年。
第三十二條 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明,入學前向新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三十三條 學校可向部分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臨時困難補助。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以往有關規定與本章程有相悖之處,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學校地址:湖南省益陽市迎賓東路518號
郵政編碼:413000
電 話:0737-4628858(招辦兼傳真) 4628168 635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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