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學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8-05-11 11:06:33安徽科技學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安徽科技學院是公辦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建設立項單位,全國應用科技大學改革戰略研究試點單位,國家“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項目單位。學校辦學目標是:建設綜合實力強、辦學水平高、示范效應好、全國知名、特色鮮明的應用型高水平大學。辦學地點分龍湖校區和鳳陽校區,龍湖校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大學城黃山大道1501號,鳳陽校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鳳陽縣東華路9號。
第二條 為了保證普通本科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 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安徽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四條 安徽科技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
第五條 安徽科技學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下設本科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
第八條 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相關省(區、市)招生機構公布。
第九條 安徽科技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條 根據本科投檔批次,按我校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00%的比例向生源省份招生考試院(招辦)申請調檔。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實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即先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并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級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層次高的考生。如考生分數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專業調劑者,按照投檔成績優先的原則將其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未能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3、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按“依據文理,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執行。
4、浙江省考生錄取原則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相關規定執行。
5、上海市進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按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分別進行專業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可依據考生填報的愿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因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6、生源省份對錄取規則有其它特殊要求,則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必測科目等有報考等級要求的,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報考等級要求執行
第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英語口試合格。
第十四條 安徽科技學院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學生學費和住宿費等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國家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社會資助等政策,針對學生的不同情況給予獎勵或資助。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如對其他專業有興趣的,可以申請轉專業,轉專業按國家、省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校非外語語言類專業大學外語教學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九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美國美國布里奇波特大學(University of Bridgeport)、韓國韓南大學(HannamUniversity)、韓國順天鄉大學(Soon Chun Hyang University)合作開展“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網絡工程”等專業本科教育項目。項目采用2+2(國內兩年,國外兩年)或3+1(國內三年,國外一年)形式。人才培養方案由安徽科技學院與國外合作大學聯合制訂,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后,授予安徽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國外合作高校的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美國)或韓語(韓國)。
第二十條 安徽科技學院錄取信息通過網站進行查詢。
網 址:www.ahstu.edu.cn/zs
咨詢電話:0552-3197041、3197178(龍湖校區)
0550-6732041、6732178(鳳陽校區)
傳 真:0550-6732041
郵 編:233030(龍湖校區)
233100(鳳陽校區)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由安徽科技學院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