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旦學院2018秋季統一招生考試章程
2018-05-10 18:11:52上海震旦職業學院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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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
上海震旦職業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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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寶山區市一路88號 護理、藥學、食品營養與檢測、呼吸治療技術、建筑工程技術、會計、國際商務、工商企業管理、電子商務、酒店管理、保險、物流管理、學前教育、傳播與策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少兒美術)、廣告設計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戲劇影視表演、音像技術、攝影攝像技術、影視編導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校本部。 美蘭湖校區:上海市寶山區月羅公路2106號 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中美合作)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美蘭湖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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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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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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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震旦職業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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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震旦職業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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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全國統考招生日常工作;校紀委監察處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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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分配 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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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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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護理、藥學、呼吸治療技術專業色盲色弱不宜;學前教育專業口吃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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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分政策 |
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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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錄取規則 |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 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上海平行志愿按規定比例調檔;其余省市平行志愿按各省市規定調檔;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各省市規定調檔。 2. 無專業級分數級差要求,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3. 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4.對藝術類考生,在專業統考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最低錄取資格線的基礎上,進檔考生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 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6.同分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5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辦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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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非藝術類專業: 會計、國際商務、工商企業管理、電子商務、酒店管理、保險、物流管理、傳播與策劃,每生每學年13000元; 護理、藥學、食品營養與檢測、呼吸治療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建筑工程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學前教育,每生每學年15000元 。 物聯網應用技術(中美合作),每生每學年35000元; 2.藝術類專業: 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少兒美術)、廣告設計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音像技術、攝影攝像技術、每生每學年16000元。 戲劇影視表演、影視編導每生每學年19000元。 {滬教委民[201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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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3000元(4人或6人1間,有空調、衛生、熱水沐浴){滬教委民[201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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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學院獎學金。 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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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66866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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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 www.aurora-college.cn 招生辦官網:zjy.aurora-college.cn 咨詢電話:66864179 668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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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