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8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18-04-03 10:49:3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網
為進一步拓寬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渠道,促進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重點高中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2018年我校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具有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符合以下條件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
1.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區、市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確定。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
招生計劃為110人。
環境工程、安全工程專業在浙江的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其他專業不限選考科目。
三、報名時間、辦法與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8年3月30日-4月10日
(二)報名辦法
1.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統要求完成報名。
2.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8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后通過系統打印并由本人、中學負責人分別親筆填寫相關內容并簽字確認,中學審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考生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三)報名要求
1.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復印件須中學蓋章。
2.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
3.未按報名系統要求完成報名流程或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
的,報名無效。
4.每位考生限報2所學校。
四、審核及錄取辦法
1.考生報名成功后,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于6月2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報送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等網站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2.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人數所占比例,分科類和專業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并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3.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應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專業時應按我校公布的專業選科要求和公布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進行填報。
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
4.體檢符合所報專業要求,我校將從高考投檔分數達到生源省份錄取批次控制線(簡稱批次線)的考生中,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為考生分配專業。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5.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五、相關說明
1.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提供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考核成績,并報相關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2.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單位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簽字蓋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3.我校不收取考生報名費用。
六、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工部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3
學校網址:http://www.zuel.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bkzs.zuel.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7)8838733888386178 88386189 88386200
監督電話:(027)88386336
本簡章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新政策執行。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