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工作的通知
2018-03-23 11:36:57上海教育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體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
本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體育局:
為貫徹《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提高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水平實施學生健康促進工程的通知》(滬委發〔2011〕15號)精神,落實《上海市體教結合促進計劃(2016-2020年)》要求,健全和規范本市普通高中學校體育特長生的招收工作,根據2018年本市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工作總體安排,現對2018年本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的制定和管理
(一)本市普通高中學校體育特長生招收計劃的編制和實施,須按市、區兩級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的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進行。
(二)市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市體育特長生招收計劃的宏觀管理,并加強對區體育特長生招收計劃編制的協調和指導。
(三)各區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高中階段教育和奧運后備人才培養發展規劃,以及學校資源配置狀況,編制本地區體育特長生招收計劃,其中包括需引進外省市體育特長生計劃,2018年本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引進外省市體育特長生計劃總數控制在50名以內。
(四)市、區中招辦負責將本地區普通高中招收體育特長生的招收項目、范圍、計劃人數,以及招生原則、方法、選拔程序等向社會公布。
二、招生學校和項目
市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體育局關于命名2015-2017年度市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通知》(滬教委體〔2015〕7號)中經批準的的第一項目招生;辦二線運動隊學校按照《上海市體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公布2015-2018年度區和學校辦二線運動隊以及2015-2016年度區和學校試辦二線運動隊名單的通知》(滬體青〔2016〕167號)中批準的項目并可增加一個市級體育傳統項目招生,試辦二線運動隊學校按照經批準的項目招生。
三、報名條件
(一)具備2018年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資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和18周歲以下(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非高中階段學校在讀生),并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二)參加系統體育訓練,在市青少年訓練管理中心正式辦理注冊手續2年以上,并持有參賽證。
(三)符合上述條件,并在義務教育階段八、九年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填寫《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特長生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見附件3)參加報名。
1.獲得市教委、市體育局認可的并與招收學校項目對口的市級及以上正式體育比賽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5名的學生。
2.獲得本市由各區教育、體育部門舉辦的并與招收學校項目對口的區級正式體育比賽集體項目或個人項目第1名的學生。
3.經市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項目專家組測試認定確有很大發展潛力的少數體育后備人才。
四、招生范圍
招生規模及相關情況見附件1。
五、招生錄取辦法
(一)招生學校應于2018年3月30日前根據本校運動隊建設需要,將測試的項目、內容、時間、地點、招生額度、錄取方法等報市和區中招辦備案,并向社會公布。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體育特長生必須符合中招報名資格和中職校自主招收隨遷子女報名條件。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市級體育特長生直接報市教委、市體育局審核備案并公示。
(二)經批準具有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的學校,應建立由校領導任組長的工作小組,在所在區中招辦的具體指導下進行招生,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列入學校招生總計劃,招生過程應公開、透明、有記錄。招收外區體育特長生,應通過考生所在區中招辦辦理招生錄取手續。各辦(試辦)二線運動隊學校應優先考慮招收達到上海市青少年運動員二線標準的考生。招生學校應成立由行政、監察和項目專家等人員組成的考評組,嚴格按照本校專項測試標準和選拔錄取程序,進行公開選拔,并于4月15日前將專項測試合格擬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名單,在學生在讀學校和在訓學校顯著處張榜公示7天后,按《申報表》格式要求,報市和區中招辦備案。市中招辦在招生信息網上對各區專項測試合格的體育特長生名單向社會集中公示。未經市中招辦集中公示的體育特長生,招生學校一律不得錄取為體育特長生。
(三)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初中畢業生統一學業考試成績達到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70%的學生(不含“零志愿”招生),由招生學校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是否錄取。
(四)招生學校應依據經批準的項目,擇優錄取專項對口的體育特長生。如招收從田徑項目轉為其他項目訓練或者籃球、手球、排球、沙灘排球、網球、棒球、壘球等跨項目轉換的優秀體育苗子,須事先向市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后,方可招收。
(五)對個別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而學業考試成績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考生,由區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后提出總體申請并填報《申報表》,于7月10日前集中上報市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材料送市體育局807室)審核認定并報市教委批準后方可辦理錄取手續。
(六)各區教育局、體育局于5月11日前將《2018年各區擬招收體育特長生情況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見附件2)及《申報表》加蓋區教育局、體育局公章后,報送至市青少年訓練管理中心(地址:泳耀路300號,東方體育大廈10樓),聯系人:陳昕云,聯系電話:50478625)。相關材料電子表格請發送郵件至qxzx412@163.com。
(七)市青少年訓練管理中心將對招收學校、項目和人數進行核實,并報市教委、市體育局備案。
(八)市教委、市體育局于5月14日前,將核實的考生匯總名單送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應含有“姓名、出生年月、就讀學校、運動項目、主要成績”。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可在中招錄取階段按體育特長生資格錄取。
(九)個別體育競賽成績特別突出,二級達標優秀,確有培養前途,而學業考試未達市教委有關規定的考生,可在中考成績公布之后5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所在的區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后提出申請,并報送市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體教結合聯合辦公室匯總審核認定后報市教委、市體育局批準后方可辦理錄取手續。該類考生必須是2018年本區擬招收體育特長生匯總表內的考生。
(十)為強化上海競技體育后備人才隊伍,市教委、市體育局今年仍將按要求允許部分有寄宿制條件的辦(試辦)二線運動隊學校招收不超過50名的外省市初中畢業優秀體育特長生,該類考生的招生計劃納入二線運動隊學校招生計劃內。各區擬招收的外省市初中畢業優秀體育特長生應在填寫的《情況匯總表》內“備注”欄注明“外省市”字樣,具體招生和測試辦法另行通知。
六、招生工作監督和管理
(一)市、區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及中招辦要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體育特長生招收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招生學校的分管校長是體育特長生招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招收事宜的教練員是直接責任人。
(二)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經查實,取消其招收體育特長生的資格,并對有關人員予以嚴肅問責。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學生,一經發現,取消其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三)健全社會監督機制,確保中招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要實行公示制度,增強透明度,對擬正式錄取為體育特長生,未經學生在讀學校及在訓學校公示及市中招辦集中上網公示,各區中招辦不得投檔,招生學校也不得錄取。
(四)招生學校在正式錄取前應與所招收的體育特長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相關協議,如考生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體育訓練和比賽,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其入學時的學業考試成績安排到相應的學校就讀。
(五)各區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須在9月30日前將今年各校招收的體育特長生名單匯總后報市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這部分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情況實行全程跟蹤和監管。
七、附則
(一)各區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應依據本年度招生工作的有關精神,對本區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招生學校、招生項目、招生額度、招生監管等事項,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報市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按照市、區分級管理的原則,區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由各區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負責,嚴格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實施。
(三)區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招收工作應在本區范圍內進行。未參加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或其考試成績低于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70%的體育特長生,各區教育和體育部門及有關學校均不得擅自錄取。
附件:(下載附件)
1. 2018年市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含二線運動隊學校)高中階段招生情況一覽表
2. 2018年各區擬招收體育特長生情況匯總表
3. 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特長生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