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商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8-01-25 15:45:45上海商學院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春季考試招生 )
一、學校全稱
上海商學院
二、就讀校址
奉浦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奉賢區奉浦大道123 號。
三、層次
■ 本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商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商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監察室負責學校招生的監察工作。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18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計劃數 |
工商管理 |
本科 |
4年 |
40人 |
酒店管理 (國際酒店集團訂單班) |
本科 |
4年 |
40人 |
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56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8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所有被錄取新生入校后,還須經我校復檢,若復檢不合格,則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月27日-28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
(2)3月1日,我校按專業,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的比例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如遇總分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并向社會公布。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登錄 zsw.sbs.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自主選擇測試時間和地點(具體登錄時間詳見上海商學院2018年春季招生面試實施方案)。
(3)3月10-11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和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且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確認選擇面試時間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學校及專業特點確定,包括綜合素養、語言能力、職業適應性測評等。面試中將參考使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專業興趣、志愿服務、創新實踐等情況納入面試考察并給予成績評定。總分為150分。針對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學校將設置相應的考察要求進行評定,詳見面試方案。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6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在錄取總分上加分。
(2)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要求: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均須合格(含補考合格)。
(3)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錄取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4)預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則依次按面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考生、候補錄取考生均須于3月22日上午至上海商學院徐匯校區(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完成確認手續,逾期未確認者視作放棄。
(5)候補錄取規則:預錄取考生未按規定時間與我校確認,或不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文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要求,取消預錄取資格,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已被公示的候補錄取考生須于3月23日上午至上海商學院徐匯校區(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完成確認手續,逾期未確認者視作放棄。
(6)正式錄取: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均合格(含補考合格)、錄取總分達線,并按規定完成確認手續的預錄取考生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
我校按春季招生錄取人數的20%設立新生獎學金(全額獎學金5000元、榮譽獎學金3000元)。
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監察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67105467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sbs.edu.cn
招生處(辦)官網:zsw.sbs.edu.cn
咨詢電話:021-54252879(直線) 64870020*1124
十七、其他須知
(1)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56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與我校合作的國際品牌酒店集團包括喜達屋、洲際、雅高。
(3)2018年春季高考確認報到的新生,正式入學時間與2018年秋季高考錄取新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