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醫藥大學2018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8-01-25 14:24:23上海中醫藥大學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春季考試招生 )
一、學校全稱
上海中醫藥大學
二、就讀校址
校區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蔡倫路1200號
三、層次
■ 本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中醫藥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中醫藥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18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層次學制計劃數中西醫臨床醫學本科5年25人康復治療學本科4年45人
無男女比例限制;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色盲色弱不能報考我校的春季招生專業。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各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56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8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不能報考我校。
2、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報考我校。
3、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中列出的考生視力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請慎重報考我校。
4、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含體檢),凡不符合入學資格者(包括體檢復查不合格),取消入學資格。
5、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心理測試,對于心理測試異常的學生,必須在2周內到具有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進行鑒定。鑒定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取消入學資格。拒絕做鑒定者,直接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月27日-28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
(2)3月1日,學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并向社會公布。考生須在同日至我校招生網站(網址:http://ygzs.shutcm.edu.cn)自主選擇測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2018年3月10日-3月11日
面試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蔡倫路1200號 上海中醫藥大學
(3)3月10-11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和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可參加我校自主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學校及專業特點確定,總分為150分。
我校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我校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評分的重要參考依據。專家根據我校面試內容和考生實際面試情況,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與面試有關的相應內容,給予考生面試成績。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需在2018年3月5日前提供經所在中學敲章確認的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相關的證明材料。
面試內容: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基礎,注重考查學生的素質和能力,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詳情以我校公布的面試方案為準。
其他:(1)面試前須提交三級甲等醫院出示的體檢報告或參加我校組織的統一體檢。(2)具體面試、體檢的時間及安排以學校通知為準。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文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在統一文化考試成績上加分。
(2)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要求: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均須合格(含補考合格)。
(3)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錄取總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測試成績。
(4)預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同分情況下,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錄取。總分相同,同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依次參考統一文化考試外語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不參加我校面試者,不予錄取。)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5)候補錄取規則:預錄取考生未按規定時間與我校確認,或不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文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要求,取消預錄取資格,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
(6)正式錄取: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均合格(含補考合格)、錄取總分達線,并按規定完成確認手續的預錄取考生正式錄取。
(7)其他:預錄取考生的錄取確認,候補資格考生的資格確認以及被預錄取的候補資格考生的錄取確認時間以上海市教委文件為準。確認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蔡倫路1200號 上海中醫藥大學。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費(2000)120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51322410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shutcm.edu.cn
招生辦官網: http://ygzs.shutcm.edu.cn
咨詢電話:021-51322028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56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錄取確認的新生,與2018年秋季學生一起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