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8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2018-01-23 13:16:49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是北京市屬重點大學,是一所已有62年建校歷史,經濟學、管理學為重要特色和突出優勢,兼有法學、文學、理學、工學等六大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多科性財經類大學。學校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資格,有著優良的體育傳統,非常重視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和培養工作。根據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的需要,2018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一、招生項目
男子籃球、游泳。
二、招生計劃
2018年我校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25人,其中男子籃球項目計劃5人,游泳項目計劃20人。
項目 | 小項或位置 | 擬招生名額 |
游泳 | 1、男子蛙泳:100米、200米 2、女子蛙泳:100米、200米 3、女子仰泳:100米、200米 4、男子混合泳:200米、400米 5、女子混合泳:200米、400米 6、女子蝶泳:100米、200米 7、男子蝶泳:100米、200米 8、男子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 9、女子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 10、男子仰泳:100米、200米 | 每個小項擬招生0~3人,本項目擬招生總人數不超過20人; 小項順序為2018年項目建設需要順序。 |
男子籃球 | 中鋒、前鋒、后衛 | 每個位置擬招生0~3人,本項目擬招生總人數不超過5人。 |
注: 1.未列舉的運動項目不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2.本年度不招收專業注冊或有專業注冊經歷的運動員。
3.游泳項目招生不設男女比例,擇優錄取。
三、報名條件
(一)凡具有本簡章所列項目體育特長的考生,報名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招生學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備注:以上所列“集體項目”與“個人項目”均不含游泳接力項目。
(二)考生必須按照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并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三)對于設置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首先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
四、報名與測試
(一)現場資格審核
1.審核所需材料
(1)《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8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見附件一,須打印后由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
(2)運動員等級證書(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報名測試項目一致)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中考生本人運動技術等級查詢結果截圖(打印在一張A4紙上);
(4)近三年參加省級(含)以上比賽的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近三年參加省級(含)以上比賽的秩序冊復印件(須完整復印);
(6)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須在有效期限內,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7)學生證原件(往屆生須持高中畢業證書原件);
(8)所在中學介紹信;
(9)我校將與每一位審核通過的考生現場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或抽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2.審核時間:2018年1月12日9:00-15:00
3.審核地點: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校本部博納樓5層第七會議室(北京市豐臺區花鄉張家路口121號)
4.咨詢電話:010-83952090
(二)體育專項測試
1.測試時間:2018年1月13日,詳見準考證(游泳)
2018年1月14日,詳見準考證(男子籃球)
2.測試地點: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校本部體育館
3.測試項目與評分標準:詳見附件二、附件三
4.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測試的考生須事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5.體育部聯系人:趙老師,咨詢電話:010-83952393
(三)文化課統考
對于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入圍名單將于1月16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符合教育部關于高水平運動員單招條件、擬申請我校單獨招生考試資格的考生,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文化課統考。上述考生應于2018年3月1日至15日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 (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手機APP上進行考試報名。
文化課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和英語4科,每科滿分均為150分。考試時間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具體考試大綱將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公布,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時 間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21日 |
語文 |
數學 |
4月22日 |
政治 |
英語 |
詳情參見《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關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有關考試招生工作的補充通知》(教學司[2017]13號)。
(四)考生須嚴格遵守報考條件,如實提供報考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材料弄虛作假的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嚴禁考生替、代考或服用違禁藥品,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并依據教育部規定追究相關人員及單位的責任。
五、選拔與認定
1.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相關黨政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策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并審核、批準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
2.學校成立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領導小組審核并通過體育專項測試標準和測試程序。
3.學校隨機抽取體育專項測試專家庫中的專家組成體育專項測試專家工作組,依據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以及項目建設需求,確定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
4.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公示無異議后,作為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生與學校簽訂預錄協議。
5.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統一安排在貿易經濟專業學習。
6.學生在校期間,須認真參加并完成運動隊的訓練和比賽任務,不得因運動員轉會、到俱樂部試訓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學申請。學生無故不參加運動隊正常訓練及比賽的,將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六、錄取規則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經我校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經規定程序公示無異議者,分以下三種類型錄取。
1.對于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的考生,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經本人申請,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核準后,可免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由我校對其體育專項測試成績與文化課統考成績(文化課統考有關要求參見《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關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有關考試招生工作的補充通知》(教學司[2017]13號))全面考核后決定是否錄取。我校確定并公示的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20%。
2.對于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突出(二級運動員以上),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我校確定并公示的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30%。
3.對于經體育專項測試認為確有培養前途、我校體育運動隊建設確實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4.游泳項目現場測試成績未達到二級運動員標準的不予錄取。
錄取辦法按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文件執行。對于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線按照相關省份確定的高水平運動隊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具體錄取辦法按照相關省份招生規定執行。
七、入學復查
對于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學校將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對于專業測試不達標、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情況,將認真核實確認。一經查實屬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八、約束與監督
1.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5號)要求,確保招錄工作各項環節的公平、公正、公開。
2.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我校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10-83952130)
3.學校確定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s.cueb.edu.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公示后名單將按規定報送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
4、未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九、本簡章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政策,本簡章相關規定將按最新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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