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2018年保送生(外語類)招生簡章
2018-01-15 14:49:44湖南大學
湖南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是經教育部批準招收保送生的高校。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5號)和相關文件的規定與要求,我校2018年繼續開展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
一、招生對象
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英語 |
30 |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考生須于2018年3月4日下午17:00前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按流程和要求如實注冊與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完成報名申請。我校不接受紙質和現場報名。
2.上傳材料包括:
(1)《湖南大學2018年保送生申請表》(由報名系統生成,須考生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2)中學保送推薦證明材料;
(3)高中三年成績冊(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并加蓋學校公章);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材料(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并加蓋學校公章)。
報名材料須完整、真實,考生所在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3.網上繳費及打印準考證:200元/人。考生須于2018年3月6日上午8:00至8日下午17:00在該報名平臺網上繳費,并于3月9日開始自行在該平臺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1.考試時間:2018年3月11日
2.考試地點:湖南大學外國語學院
3.考試方式:面試
4.資格認定:考試最低標準為85分。對達到考試最低標準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保送生名單。
5.公示
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分別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及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五、錄取
擬錄取考生不需參加當年高考,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要求辦理錄取手續。
六、監督機制
1.考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考試過程全程錄像。
2.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進行申請、參加考試,確保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并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其他
1.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外語類保送生入校后不允許轉入非外語類專業。
2.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專業水平復核。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3.我校將在招生信息網及時發布招收保送生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并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未按我校的通知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因提供錯誤的個人信息而產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4.聯系方式
(1)政策咨詢與申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電話:0731-88823560
傳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網:http://admi.hnu.edu.cn/
(2)違規違紀舉報投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紀委辦(監察處)
電話:0731-88821680
八、本簡章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