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18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8-01-15 13:09:09清華大學
為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優化優秀人才特別是各類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培養,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招收對象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清華大學2018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專業:英語(世界文學與文化實驗班)、英語、日語。其中,英語(世界文學與文化實驗班)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
招生計劃:不超過60人,擇優錄取。
二、報名申請
采取中學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申請清華大學2018年保送生的考生需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填寫申請表;提交成功后請將申請表進行打印,加蓋中學校級公章,連同其他申請材料一起掃描上傳。中學應將“中學推薦匯總表”于報名截止前發送傳真或發送掃描電子文檔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考生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保送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三、選拔程序
1、初審
對于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報名我校保送生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審,給出初審結果。
2、初評
專家組將從學生的高中學習發展特點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平時學業成績,語言特長發展及學科獲獎情況,課外學習及研究創作情況,文體特長、社團實踐及志愿公益情況、綜合獲獎及突出事跡情況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給出初評成績。
3、測試
保送生選拔測試包括筆試、綜合面試和口語測試。其中,筆試的考試科目為閱讀與表達(中英文)、數學與邏輯,口語測試語言為英語。
4、認定
我校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擇優認定為保送生候選人,綜合成績為初評成績(滿分40分)、筆試(滿分250分)、綜合面試(滿分60分)、口語測試(滿分50分)的加和。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和報考的專業志愿確定擬錄取專業(綜合成績優先原則)。
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按照教育部規定予以公示后生效。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后本科階段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為提高外語類保送生培養質量,此類學生入學后均將獲得經濟學、法學、新聞學、社會學、國際政治等專業方向“二學位”的推薦資格。
四、日程安排
2018年1月1日8:00-1月5日24:00 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2018年1月8日后 查詢初審結果,打印準考證
2018年1月20日-21日 筆試、綜合面試、口語測試(地點:清華大學校內)
2018年2月上旬(擬) 公布認定結果
五、附則
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010)62782061
監督電話:010-62783000(學校紀委)
郵箱:zsb@tsinghua.edu.cn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