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理工學院2017年普通招生章程
2017-07-18 11:45:57荊楚理工學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國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的工作規定,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考察、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的監督。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通過荊楚理工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xx.jcut.edu.cn)、荊楚理工學院網站(http://www. jcut.edu.cn)、荊楚理工學院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電話:0724-2355811、2355899、2355730(兼傳真)、荊楚理工學院招生宣傳資料、荊楚理工學院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招生有關信息、公示錄取結果。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荊楚理工學院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對象主要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考試的學生,含統考錄取的普通文史類、理工類考生、藝術類考生,技能高考中職生。學校2017年招生專業:本科專業37個、專科專業13個,涵蓋理、工、農、醫、文、教、管、藝等學科門類。
第二章 學校性質、校址、組織機構
第五條 荊楚理工學院為公辦、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英文全稱:Jing Ch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學校國標代碼:11336。學校法人代表:譚曉明。
第六條 學校位于兩江經濟帶(長江、漢江)重要節點城市、素有“荊楚門戶”之稱的歷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荊門市,坐落在荊門市中心城區白龍山。學校地址:湖北省荊門市象山大道33號。郵政編碼:448000。
第七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專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三章 招生計劃分配及使用
第八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根據學校辦學定位、辦學條件,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統籌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以促進專業教育內涵發展、提高教育質量。
第九條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預留計劃嚴格按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執行。預留計劃堅持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平行志愿投檔同分考生的錄取等問題。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及相關招生信息通過荊楚理工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xx.jcut.edu.cn)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官方媒體對外發布。
第四章 招生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在此基礎上根據考生填報志愿的情況,以考生電子檔案為依據綜合考察、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各專業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三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標準執行。新生進校后均安排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分數高的考生;實行梯度(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五條 普通文理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原則是:根據專業志愿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專業清,志愿清”辦法進行專業分配。所填專業志愿因專業額滿而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向其他缺額專業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學校不設專業級差。
第十六條 錄取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投檔比例執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本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按照梯度(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對于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各種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學校均予以承認。
第十七條 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外語語種。但所有專業只安排英語教學。
第十八條 江蘇省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排序錄取;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按“專業志愿清”規則錄取;浙江考生在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選考科目范圍的前提下,以專業(類)平行志愿按1:1的比例投檔到本校后,按照其所填報的具體專業(類)錄取。
第十九條 本校面向荊門市招生的本科計劃實行分類投檔,面向荊門市本科招生計劃的投檔線根據生源情況自然形成,可以低于本校面向湖北省計劃投擋線,但不能低于本校所在二本批次線。
第二十條 藝術類(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考生文化成績應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投檔資格線。
第二十一條 報考本校藝術類考生按所在省招辦的要求參加本科專業統考,并取得本科專業合格證,其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本校不單獨舉辦專業校考。藝術類考生填報志愿所報專業需與本人取得本省統考合格證專業一致。各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按照各省文件執行,沒有統一要求的,各專業錄取規則如下:
(一)美術類、音樂類專業按“專業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計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舞蹈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三)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課成績×80%+專業成績×20%”計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四)所有省份藝術類投檔考生綜合總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總分高低(位次)排序錄取;文化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二條 報考本校工業設計專業(非藝術類)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繪畫基礎。
第二十三條 凡填報本校志愿的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不換錄、不退檔。考生若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入學資格,須由本人及家長到本校說明情況并辦理退檔手續。
第五章 入學與畢業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學籍,并報省教育主管部門處理。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和書本費等雜費。本校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雜費。具體收費標準隨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 學校有多項獎助措施幫助學生完成學業。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校設立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占學生總數的30%以上)。同時學校提供一定數量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通過勤工儉學活動獲取報酬。根據國家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入學前到戶籍所在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當地鄉(鎮)民政部門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處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
第二十八條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位證書。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社會人員從事招生活動,本校只有財務處才能按規定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考生及家長需謹防受騙。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荊楚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聯系方式為:
通訊地址:湖北省荊門市象山大道33號
通訊單位:荊楚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48000
電話:0724-2355811 2355899
傳真:0724-2355755
學校官網網址:http://www.jcut.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xx.j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