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學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7-06-27 09:38:01西南交通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依法規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西南交通大學章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西南交通大學;英譯名: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注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111號。現有三個校區:九里校區(四川省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111號)、犀浦校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峨眉校區(四川省峨眉山市景區路二段6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公辦,學校是國家首批“211工程”、“特色985工程”重點建設、首批進入國家“2011計劃”并設有研究生院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辦學層次:本科和研究生,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類別為:普通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定向生、貧困地區定向、國防生、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試行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實行全日制教學。
第五條 學校設立普通高考招生委員會委員會,校長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任副主任。成員包含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監察處、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招生就業處、戰略發展處、黨委宣傳部、教務處、研究生院、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文科建設處、黨委學生工作部、信息化與網絡管理處主要負責人;校內各普通本科辦學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教代會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其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指導編制和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審定學校招生章程;
4、指導普通高考生源質量工程實施;
5、指導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指導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授權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特殊類型招生校考測試工作,確定測試合格名單及錄取標準;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8、指導并監督招生信息公開;
9、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本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或仲裁。
第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機構,在普通高考招生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招生工作政策;
2、起草學校招生章程,制定各特殊類型招生簡章;
3、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4、牽頭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以及招生政策;
5、客觀、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并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第七條 招生就業處負責業務范圍內相關工作的管理、監督,并接受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監察處等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和監察處對招生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和追責、問責。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同時結合近年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來源計劃經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學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大類內分專業安排在春季學期(一年級第二學期)進行。外國語言文學類根據培養需要,分專業安排在新生入學后1個月左右進行。大類專業具體信息如下:機械類(包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工業工程)、計算機類(包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包含環境工程、消防工程)、測繪類(包含地理信息科學、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材料類(包含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商管理類(包含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會計學、電子商務、工程管理)、經濟與貿易類(包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交通運輸類(包含交通運輸、交通工程)、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包含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建筑類(包含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外國語言文學類(包含英語、翻譯、日語、德語、法語)、設計學類(包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
第十條 學校2017年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第一批次本科。
工商管理類、經濟與貿易類、公共事業管理、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新生在成都市九里校區就讀;
鐵道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網絡工程(鐵道信號方向)、交通運輸(城市軌道交通方向)、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商務英語、安全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新生在峨眉山市峨眉校區就讀,并且峨眉校區的專業只招收有峨眉校區專業(方向)志愿的考生;
其余專業新生在成都市犀浦校區就讀。
第十一條 學校2017年錄取的九里校區、犀浦校區、峨眉校區的學生達到學校畢業要求和學位要求,均頒發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以及學士學位證書。峨眉校區新生采用“3+1”就讀方式,即前三學年在峨眉校區就讀,第四學年在成都校區就讀(不含中外合作辦學)。
第十二條 利茲學院(中外合作辦學)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學校與英國利茲大學合作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2017年在部分省份的第一批次本科共招收300名新生。招收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土木類(中外合作辦學)四個專業,學制四年。利茲學院采用利茲大學相關專業培養方案,所有專業課程采用全英文教學。新生入校后在學校犀浦校區學習四年,成績合格者頒發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利茲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優異者,將有機會在第三學年或第四學年赴英國利茲大學就讀。利茲學院的專業只招收有本條所列專業志愿的考生,且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該科目滿分的75%及以上。利茲學院各專業的學生在學校犀浦校區學習期間的學費為62000元/年·人。
第十三條 生物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學校與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項目。2017年在部分省份的第一批次本科共招收30名新生,學制四年。新生入校后在學校犀浦校區學習三年,成績符合美方學校要求者赴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學習一年。達到兩校要求者,頒發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生物學專業理學學士學位證書。生物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有本專業志愿的考生,且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該科目滿分的75%及以上。該專業的學生在學校犀浦犀浦校區學習期間的學費為35000元/年·人。
第十四條 安全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學校與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項目。2017年在部分省份的第一批次本科共招收60名新生,學制為四年。新生入校后在學校峨眉校區學習三年,成績符合美方學校要求者赴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學習一年。達到兩校要求者,頒發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安全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有本專業志愿的考生,且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該科目滿分的75%及以上。該專業的學生在學校峨眉校區學習期間的學費為65000元/年·人。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六條 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七條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及加分政策處理辦法: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依據。按“分數清”的方式安排專業(內蒙古自治區除外),即以分數優先方式排隊安排考生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考生在投檔成績相同時,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及加分政策處理辦法,以相應類別的招生簡章為準。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文件規定。新生注冊時須接受入校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予以退錄處理。
下列專業因用人單位在錄用畢業生時要求畢業生不得有色覺功能異常,請色盲、色弱考生慎重報考:交通運輸類、安全工程(交通運輸安全與信息技術)、交通運輸(城市軌道交通方向)、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網絡工程(鐵道信號方向)、建筑學、建筑類、車輛工程專業。
第十九條 報考建筑學、建筑類的考生,須具備徒手畫能力。新生進校后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徒手畫加試。徒手畫不合格者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和學校其它專業錄取分數線及人數情況轉入其它專業學習。
學校以英語為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二十條 學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以及藝術學門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應招生辦法。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一條 學校預留計劃為學校總計劃數的1%,其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用于解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生源不平衡問題。預留計劃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二十二條 定向就業招生錄取新生在入學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畢業定向就業協議”。學校對未簽訂“畢業定向就業協議”者不予辦理新生報到注冊手續,并予辦理退錄手續。
第二十三條 在浙江省錄取辦法,按照所在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在上海市錄取辦法,按照所在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執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制定的上海市生源報考外地高校的加分投檔政策。
第二十五條 江蘇省普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A、B;高水平藝術團、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為B+、B。對于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及加分政策處理辦法,認可江蘇省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選測科目物理、歷史成績A+、A、B+者,分別在投檔成績的基礎上加15分、7分、3分,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依據。按分數優先方式排隊安排進檔考生專業。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分數相同,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制定的“志愿清”專業安排辦法,即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分數相同,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執行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學分制收費標準。具體為:(1)藝術類:設計學類專業預收學費7200元/年·人;(2)藝術類:繪畫、音樂表演專業預收學費12000元/年·人;(3)建筑學、建筑類:預收學費6600元/年·人;(4)文、法、經、史、哲、管類:金融學類(茅以升學院)、經濟與貿易類、工商管理類、法學類、外國語言文學類、漢語國際教育、傳播學、廣告學、漢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教育、商務英語、應用心理學、公共事業管理、工業工程、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專業預收學費4500元/年·人;(5)本科理工類:除上述專業以外的其它本科專業預收學費4900元/年·人。
第二十八條 成都犀浦校區新生住宿為4人一間,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0元。成都九里校區新生住宿為4人一間,住宿標準為每人每年1200元。峨眉校區新生住宿為4人一間,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或1200元。最終實際收費標準執行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
第二十九條 依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學校各類招生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學校信息公開網站以及學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
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xxgk/
學校信息公開網站:http://infpub.swjt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swjtu.edu.cn
第三十條 聯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西南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郵編:611756
電子信箱:zs@swjtu.edu.cn
聯系電話:(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第三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舉報方式:
電話:(028)66366444、66366065;
網絡監督: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監察處“紀檢監察網”網上舉報平臺;
監督郵箱:jwbgs@swjtu.edu.cn。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