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楓林涉外經貿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23 11:03:10江西楓林涉外經貿職業學院
江西楓林涉外經貿職業學院(FLC)系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國家統招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并為國內六所涉外類高校之一。學校始創于2003年,前身為江西楓林理工學院,學校坐落在江西九江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地處國務院核準的鄱陽湖生態經濟區核心區。西臨世界旅游勝地廬山西海,東接我國最大淡水湖、世界候鳥保護區鄱陽湖,學院秉天地之靈氣,承五千年華夏之文明,乃修身養性求學之圣地。相約楓林,相約燦爛的明天!
一、院校代碼:14167(國標代碼)
院校名稱:江西楓林涉外經貿職業學院
二、辦學層次:專科(高職)院校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 制:三年
三、校 址:江西九江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四、錄取規則:
1、經生源地省級高招部門辦理錄取手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籍。
2、考生在報考信息相應批次的志愿欄第一志愿填寫“江西楓林涉外經貿職業學院”,我院按志愿優先錄取,進檔考生的專業以滿足考生第一志愿為原則。
3、藝術類考生專業考試成績認同所在省(市、區)藝術聯(統)考成績擇優錄取。
4、根據生源結構情況,經相關省級招生部門同意,可對生源計劃、招生專業作出相應調整。
5、入學后,若不適應相關專業要求,可申請調劑到校內其他相關專業就讀。
6、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指導意見》執行。
7、各專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8、外語語種不限。
9、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10、錄取結果通過特快專遞向新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切實加強對招生監察工作的領導,學院成立招生監察領導小組,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五、畢業證書頒發
學生修業期滿后,經考試、考核合格,綜合德智體美等相關要求,準予畢業,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六、獎助貸情況
取得學院專科學籍的考生,享受公辦院校學生同等待遇,即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貧困助學金及學院提供的相關貧困補助金、相關勤工儉學崗位等。
七、收費標準
嚴格執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備案的收費標準,即:學費:普通類文、理科6800-8800元/學年。
八、招辦聯系方式
電 話:0792-3053666 3053555 3058252
傳 真:0792-3058008
郵 編:330321
網 址:http://www.fenglin.org
學院法定代表人、辦學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www.jx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