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9 18:01:03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層次)。
第二條 學校名稱: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393;學校地址:云南省安寧市昆鋼曉塘路;郵編650302。
第三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范、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參與和指導學校招生工作,對招生工作過程進行督導,確保學校“陽光招生”,完成好招生工作任務。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及其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咨詢、錄取和復查及其日常工作。
第六條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招生計劃、專業均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計劃擇優錄取;錄取時間按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安排的批次進行;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九條 學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招生錄取時,承認各省的加分政策。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條 學校招生不規定男女生比例;對考生體質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發改委規定標準收取下列費用:
(一)學費:按云南省發改委審核規定的標準收取。
(二)住宿費:標準學生公寓1000元—1200元/生·學年。
第十二條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其中國家獎學金可獲8000元/生·學年獎勵,國家勵志獎學金可獲5000元/生·學年獎勵,省政府獎學金可獲6000元/生·學年獎勵,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可獲4000元/生·學年獎勵。貧困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特困生助學獎勵,其中國家助學金為 2500元—3500元/生·學年。學校還專門設立了“經濟困難學生獎助學金”,資助困難家庭優秀學生學習,資助面達在校生10%。
第六章 學歷證書和技能證書
第十三條 學校培養適應現代社會所需的高級應用型人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相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并上報國家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
第十四條 通過考試合格者后,頒發相關專業領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和相關行業的從業資格證書。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后,根據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舞弊行為的新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kmvtc.net;
電子郵件:2835386189@qq.com;
咨詢電話:0871-6860402568607204
傳真:0871-68753472;
監督電話:0871-68604013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推薦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愿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