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師范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0 13:50:58太原師范學院
一、學校名稱:太原師范學院
二、學校代碼:10119
三、學校地址:
南校區:太原市黃陵西巷5號,郵編: 030031
新校區:晉中市榆次區大學街319號,郵編:030619
四、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五、辦學性質:公辦
六、辦學層次:本科
七、辦學形式:全日制
八、招生計劃、收費標準:
(一)2017年我校招生數詳見各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二)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核準的標準執行。
九、錄取原則
(一)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堅持實施“陽光工程”。
(二)身體健康要求:
1、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2、凡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口吃、無各種殘疾。
(三)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1、對首批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所報專業順序依次安排,對征集志愿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對未錄滿專業進行補缺。對分數相同考生文科按語文-數學-文綜、理科按數學-語文-理綜順序錄取。生源地省、市招辦對同分考生有其它特殊規定的,按生源地省、市招辦規定執行。對所報專業均不能安排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辦的規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將按照加分后的總成績排隊錄取。
(四)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錄取:
1、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體育類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對口、專升本各專業錄取原則:
1、藝術類專業在文化成績達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其它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六)藝術類專業錄取(文理兼收):
1、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1)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山西省以外考生音樂表演專業不分小科類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音樂專業統考成績錄取,其中音樂表演專業分小科類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不分音樂小科類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只招器樂)。音樂學不分小科類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美術學、動畫、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
(1)山西省考生文化課執行本省相應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山西省以外考生須本省專業統考合格、我校美術類專業校考合格,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相應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我校不設校考考點省份考生使用該省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書法學專業
(1)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山西省外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山西省考生使用山西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專業
(1)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1)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山西省考生聯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按照山西省相應批次藝術類文化線劃定,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省外考生校考專業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山西省考生聯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按照山西省同批次藝術類文化線劃定,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我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按文化成績錄取的專業,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十、根據我校各專業辦學條件、社會需求、往年完成計劃情況、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2017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同時我校校本部普通本科預留計劃24名,用于調節各省上線考生的不平衡,使用預留計劃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事先向社會公布。
十一、證書頒發:學生畢業時,符合我校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太原師范學院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太原師范學院學位證書。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
校本部:太原師范學院
十二、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姓名及職務 梁吉業 太原師范學院院長
十三、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只提供英語教學
十四、激勵、扶助措施
1、我校為學生設立的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等。
2、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根據國家政策通過獎、助學金、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助學貸款(在當地生源地解決)等方式予以資助。
十五、新生資格復查
新生報到后一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凡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資格的,學校將取消錄取資格,并退回戶口所在地。
十六、網址、電話
網址:http://www.tynu.edu.cn
電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詢聯系電話:校本部 0351-2506580,2506581
十七、學費標準嚴格執行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新生報到前,若山西省物價局調整收費標準,我校將隨之執行新標準。
十八、本章程解釋權在太原師范學院。
太原師范學院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