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考試院發布高考應急指南 忘帶證件可先考試
2017-06-05 15:25:38長江網-武漢晚報
高考期間,總會發生一些預想不到的情況,省教育考試院昨發布高考應急指南,告訴考生遇到特殊情況該如何應對。
1。走錯考場或遇到交通堵塞
考試前一天,考生應先到考點看一看自己的考場,熟悉考試環境,計算一下到達考場所需的時間。考試當天,出發時間要留有余地。遇有交通堵塞,可出示《準考證》尋求交通部門和交通警察的幫助。
2。考試期間患病或受傷
身體允許的話,考生還是盡最大努力參加考試。如感覺無法堅持,家長和老師應從身體安全角度考慮,勸其放棄這次考試機會。
3。考場上臨時不舒服
在考場上,發生嘔吐、腹瀉、暈厥、抽筋等狀況,考生應立即舉手示意監考員。考生在監考員陪同下臨時離開考場,由醫務人員進行緊急處理。如身體允許,考生可繼續應考,但考試時間不延長。不能堅持考試視為放棄本科目的考試。
4。試卷印刷出現紕漏
開考前考生有5分鐘的時間檢查自己的試卷及答題卡是否符合要求,考生應利用這段時間看清監考員在黑板上寫明的試卷的頁數和大題數,仔細地檢查是否有缺頁、漏印或字跡不清等現象。如遇此類情況,應及時舉手向監考員報告,由監考員查驗并負責解決。開考后原則上不更換答題卡和試卷,如考生堅持要求更換答題卡和試卷,其考試時間不能延長。
5。遺失準考證、身份證
考試期間,考生遺忘身份證的,監考員先查驗準考證,并用考場座次表與考生本人核對,如相貌相符,可讓考生參加考試,做好記錄后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帶隊老師,在下場考試前將有效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派出所出具的帶考生照片并加蓋騎縫章的身份證明)送到考點考務辦公室查驗無誤后,考試方才有效。
考生遺忘準考證的,監考員用考場座次表與考生本人核對,如相貌相符,可先讓考生參加考試,做好記錄后報告主考。如屬考生忘帶準考證,由主考通知帶隊老師,在下場考試前將準考證送考點考務辦公室查驗。
準考證丟失,則由考生書面申請繼續考試,主考在核實考場座次表上的照片后簽署意見,省巡視員附署。當場考試結束后,考生持申請到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加蓋公章后,方可繼續參加考試。
對身份證和準考證均遺忘了的考生,按準考證遺忘處理,并在下場考試前將有效身份證件送考點考務辦公室查驗。
以上情況均須考生書面承諾:未按要求將有效身份證明送達查驗的,所參加的考試無效。
各考點要安排專人對此類現象進行登記并跟蹤核驗,寫明處理結果。考試結束后,登記表送市(州)、縣(市、區)考試機構留存備查。縣(市、區)統計相關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
6。考試中途要上廁所
正常情況下高考不允許考生中途上廁所,屬特殊病因的,考生向監考老師說明情況后,在同性工作人員陪同下上廁所。根據規定,陪同人員必須與考生寸步不離,考生不得以隱私為由拒絕工作人員監管。同一考場同一時間只允許一名考生上廁所。上完廁所回考場時,監考員會對考生進行再次安檢。
7。條形碼損壞
考生答題卡上要粘貼準考證號條形碼,條形碼包含了考生身份信息,方便網上閱卷時掃描。如果在粘貼的過程中損壞無法繼續使用,考生應報告監考人員,由監考員在答題卡袋面做好記載,并認真核對考生填寫的考生號、姓名等信息。考試結束后,考生寫出情況說明,交考點辦公室在送交考生答卷時一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