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普高招生章程(適用于江蘇。
2017-06-02 17:55:06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
一、學院概況
1. 高校全稱: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
2. 高校代碼:1311(普通類、藝術類)、1480(高職本科分段培養)。
3. 高校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高職院校,隸屬于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學院是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交通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優秀等級單位、全國畢業生就業工作典型經驗50強高校、全國高職(專科)生綜合滿意度50強高校、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高校、中國高職高專競爭力排行50強高校、江蘇省首批示范高職院校、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教學工作先進高校、江蘇省科技工作先進高校。
4. 高校地址:學院座落于風景秀麗的長三角地區最適宜人居的花園城市、著名的教育之鄉——江蘇省南通市,位于蘇通長江大橋北翼、上海一小時經濟圈。學院地址: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通盛大道185號(郵編:226010)。
二、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按照“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招生計劃
各專業招生計劃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或查閱我院招生信息網招生計劃欄(211.70.1.1/zhaosheng)。
3.學業水平測試要求
。1)文、理科
文、理科所有專業對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不作要求,選測科目中的一門文科要求為歷史、理科要求為物理,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要求為4C,信息技術科目合格。
(2)藝術類
藝術類專業門類為美術類,專業考試形式為省統考。藝術類考生須取得所有七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且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4.排序原則
。1)文、理科
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對進檔考生分文理依據總分從高到低按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當總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其他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藝術類
考生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需達到江蘇省藝術專科最低控制線,對進檔考生依次按總分(專業分與文化分之和)、文化分、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5.各專業文理科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或查閱我院招生信息網招生計劃欄(211.70.1.1/zhaosheng)。
6.加分政策與降分錄。喊凑战K省有關政策執行。
7.所有專業對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8.對男女生比例要求:所有專業對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說明: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等3個航海類專業,由于工作性質原因,更適合男生報考。
9.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報考我院各專業考生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相關規定。
根據交通運輸部行業標準《海船船員體檢要求》及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關于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航海類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不招收色盲、色弱者,要求雙眼裸視力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將調劑到其他專業。
三、獎助學措施
學院建有完備的“獎、貸、助、免、補”獎助學體系,幫助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設有國家獎學金、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學院各類單項獎學金、航海類專業獎學金、訂單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儉學、訂單企業助學款等多項獎、助學措施,最高可達10000元/年。學院獎助學金覆蓋面達60%以上。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等三個航海類專業學生每年另可享受3000元的專業助學金;船舶工程技術、海洋工程技術專業學生每年另可享受2000元的專業助學金。
四、就業與升學
學院與300多家中外知名企業保持長期校企合作關系,在江蘇省率先實施“訂單式”等人才培養模式,訂單培養面廣、量大。學院推行“雙證書”制度,學生畢業時能同時持有專科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能證書),畢業生綜合素質高、職業能力強,深受國內外用人單位歡迎。畢業生整體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9%以上,就業率高、就業對口率高、就業質量高,連續多年被評為“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榮膺“全國畢業生就業工作典型經驗50強高校”。
學院積極為學生繼續深造創造條件,學生升學渠道順暢,可通過“專轉本”、“專接本”等形式進入本科院校學習。學院與南京財經大學、南京林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揚州大學、南京藝術學院等本科院校開辟了專本對接通道,設有上海交通大學南通遠程學習中心,在校學生或畢業生在學院即可參加本科的學習,符合條件者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
五、收費標準
1.學費: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文科類專業4700元/年·生、理科類專業5100元/年·生、工科類專業53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生。專業類別的劃分按江蘇省財政廳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專業詳細收費標準敬請登錄學院招生網站查詢。
2.住宿費:A類1400元/年、B類1200元/年。
六、其他
1. 相關說明:
。1)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如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我院學生工作處聯系,辦理相關手續。未及時報到并且沒有履行相關請假或休學手續的新生,學院將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規定對考生的體格和入學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不符合相應專業要求的身體健康條件者,將調整到其他專業。
。3)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江蘇省有關政策執行。
2. 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513-85960868(兼傳真)、0513-85960968
學校網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郵政編碼:226010
學院微信:i-ntsc
3. 考生錄取結果可登錄學院招生網站查詢。
4. 本章程自江蘇省教育廳審核通過之日起生效,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