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7-06-01 10:19:52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各市(州)、東風場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并就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構建公平公正招生秩序
普通高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招辦和各招生院校要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的領導下,貫徹落實教育部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和省招委會對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要求,嚴格程序,靠實責任,確保今年普通高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規范、平穩有序。
二、強化公開,深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各級招辦和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完善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擴大信息公開范圍,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及時向社會公布省級統考實施辦法、校考實施辦法、招生簡章、專業合格線、錄取原則等考生應知須知信息,專業考試和錄取結束后應通過本省、校招生信息服務平臺公示省級統考、校考合格考生、錄取結果等基本信息及監督舉報方式,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大招生宣傳工作力度,強化正面宣傳,采取多種形式宣傳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要按規定、分階段及時客觀公布有關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錄取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建立輿論監督機制。
三、依法治招,營造風清氣正招生氛圍
各級招辦和各招生院校要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考試招生管理制度,嚴肅紀律,健全監督機制,嚴查各類違紀舞弊行為,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提出的30項招生工作禁令。對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按照《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切實維護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秩序,營造風清氣正招生氛圍。
附件:1.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2.30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15所藝術類本科專業院校名單
3.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統考科類與藝術類本科專業對應表
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
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組織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在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的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管理與監督,各級招辦、各招生院校和考點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規定要求做好有關工作。
二、報名
報考體育、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先辦理普通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手續,后參加專業課考試報名。普通高考文化課報名工作按《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6]39號)規定執行,專業課報名工作按《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67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7]3號)規定執行。
三、考試
體育、藝術類專業考生均要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考試和體育、藝術類專業課考試。體育類專業課考試為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體育類統考),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分為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統考)和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校考)兩種形式。
(一)體育類統考
體育類統考分為一般身體素質和專項兩部分。一般身體素質考試包括100米跑(70分)、立定三級跳遠(70分)和原地推鉛球三項(70分);專項考試包括田徑、籃球、排球、足球、體操、武術等六項,考生可按本人專長選擇其中一項參加考試,分值為90分。體育類統考滿分為300分。
(二)藝術類統考
藝術類統考包括美術與設計學類(美術、書法、唐卡)、音樂學類(聲樂、器樂、理論作曲)、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和舞蹈學類,各類考試科目按《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和舞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甘教考院[2016]168號)執行,各類滿分均為300分。
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評分標準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考務管理辦法(試行)>及<教育部關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評分參考>的通知》(教學廳[2008]15號)執行,其中統考的本科合格按教育部規定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分別不低于60分。
(三)藝術類校考
外省院校在我省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必須在我省指定的考點進行。在我省考點組織校考的院校考試工作按《關于印發<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辦法>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70號)執行。
四、體育、藝術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一)體育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外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體育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體育類統考成績。
(二)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職(專科)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成績。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在我省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組織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績。
(三)音樂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職(專科)音樂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音樂學類統考成績。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音樂學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再組織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績。
(四)戲劇與影視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職(專科)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戲劇與影視學類統考成績。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戲劇與影視學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再組織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績。
(五)舞蹈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職(專科)舞蹈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舞蹈學類統考成績。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舞蹈學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再組織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績。
五、專業成績公布、報送及管理
體育類統考和藝術類統考、校考成績的公布、報送和管理按照《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7]3號)、《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67號)和《關于印發<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辦法>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70號)規定執行。
六、計劃編制
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規定編制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一)體育類
1.我省體育類專業計劃編制不分體育文、體育理,統一列為體育類(文理兼收)。在體育類欄目下,直接公布體育類各招生院校名稱及代碼、專業名稱及代碼以及招生計劃數。
2.使用甘肅省體育統考成績的招生院校體育類專業須分別按照田徑類,籃球、排球、足球類和體操、武術類三類不同專項類別進行計劃編制與報送,并在備注中注明使用哪一類專業成績和分類人數。
3.使用甘肅省體育統考成績的招生院校體育類專業計劃按三個批次進行編制,分別為體育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體育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體育類高職(專科)批。
4.我省體育類專業人數報考情況及專業分布于3月中、下旬在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上辦公系統(網址:http://oa.ganseea.cn)公布,供學校編制計劃參考。招生計劃編制原則上應按各類報考人數的比例劃分,使招生計劃與報考人數趨于合理。
(二)藝術類
1.我省藝術類專業來源計劃編制不分藝術文、藝術理,統一列為藝術類(文理兼收)公布,院校有特殊要求的,在報送計劃時必須注明。
2.在藝術類欄目下,我省計劃分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院校代碼及名稱和使用校考成績院校代碼及名稱兩部分公布,其中校考院校專業計劃數未報送的為不分省計劃。
3.藝術類使用我省統考成績的專業須分別按照美術與設計學類(美術、書法、唐卡)、音樂學類(聲樂、器樂、理論作曲)、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類專業類別進行計劃編制。其中,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需在備注中注明使用哪一類專業成績。
4.獨立設置的30所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15所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下簡稱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可按校考不分省計劃編制來源計劃。
除上述情況外,其余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分省來源計劃。
5.組織專業校考的高校招生計劃與合格生源比原則上應按1:4的比例安排。
七、錄取批次
我省體育、藝術類院校及專業分三個批次進行錄取:
(一)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包括二本及以上體育、藝術類本科專業和藝術類計劃不分省下達院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二)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
包括體育、藝術類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本科專業。
(三)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
包括所有高校的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
八、志愿填報
體育、藝術類考生須根據《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準確填報志愿。
(一)體育、藝術類志愿采取“1+1”順序志愿
報考體育、藝術類院校及專業的志愿采取“1+1”順序志愿模式,即1個第一志愿和1個第二志愿。
(二)體育、藝術類志愿填報分兩段進行
1.第一階段為體育、藝術類本科第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和體育、藝術類本科第二批(三本院校)院校及專業志愿填報,填報時間: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2.第二階段為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院校及專業的志愿填報,填報時間:8月4日20:00至8月6日14:00。
(三)體育、藝術類院校及專業網上填報志愿對應文理科類批次的位置
1.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特殊類及體育藝術類”欄內填報。
2.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安排在本科二批“普通類、民族班及體育藝術類”欄內填報。
3.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安排在高職(專科)批“普通類、民族班及體育藝術類”欄內填報。
(四)征集志愿
使用統考成績的體育、藝術類各批次均實行征集志愿,征集1次,采取“1+1”順序志愿模式。
1.征集志愿時間
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征集志愿時間:7月15日20:00-7月16日8:00。
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征集志愿時間:7月30日20:00-7月31日8:00。
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征集志愿時間:8月20日20:00-8月21日8:00。
2.征集志愿范圍
(1)體育類
體育類本科一批線上(文化分數線和專業分數線,下同)未被錄取的考生;體育類本科二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體育類高職(專科)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
(2)藝術類
藝術類本科一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藝術類本科二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藝術類高職(專科)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
(五)其他有關要求
1.體育、藝術類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既可填報體育、藝術類院校及專業,也可填報普通文理類院校及專業,但同一批次(共三個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內只能選定一類,體育、藝術類志愿不能與普通文理類志愿交叉混報。
2.藝術類考生在填報使用統考成績藝術類院校及專業志愿時,每個志愿同一院校只能在美術、書法、唐卡、聲樂、器樂、理論作曲、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等9個專業方向中選擇一個專業方向進行填報,選擇二個(含二個)以上專業方向填報,以第一專業方向為準。
體育類考生填報體育類專業志愿時,不得跨類填報志愿,只能選擇自己所考的專項類別填報志愿(田徑類,籃球、排球、足球類和體操、武術類)。
3.參加全省藝術類統考的考生,即可以填報使用相應專業統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也可以填報校考合格的院校及專業。
4.只參加院校組織校考合格的藝術類考生只能填報相應校考合格的院校及專業。
5.考生未按要求填報志愿造成的填報錯誤、漏報等失誤,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九、錄取
我省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工作實行“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當院校的錄取原則與我省的投檔原則不一致時,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管理職責》(教學[2017]3號)規定,院校有職責執行“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院校須按照我省投檔原則,在已投檔考生中依據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處理。
(一)錄取分數線確定
1.體育類
體育類專業按照田徑類,籃球、排球、足球類和體操、武術類三類(不分文理)分別劃定各批次專業和文化分數線。
2.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
(1)根據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確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分數線。
(2)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的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我省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相應專業類別錄取分數線。
3.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院校及專業
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實行分類劃線:按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舞蹈學類分別劃定文化和專業分數線進行錄取。
(1)文化分數線。由我省按藝術類專業計劃,參考普通文理科分數線的比例,分類別、分批次劃定。
(2)專業分數線。由我省按藝術類專業計劃,分類別、分批次劃定。
4.使用藝術類校考成績的院校本科專業(不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
(1)文化出檔線。由我省按藝術類專業計劃,參考普通文理科分數線的比例,分類別、分批次劃定。
(2)專業分數線。由招生學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確定。
5.使用按文化、專業成績一定比例綜合排名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及專業
(1)使用專業統考成績的院校,在投檔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我省相應批次錄取分數線(以下簡稱“雙上線”)的基礎上,按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再確定綜合分數線;
(2)使用校考成績的院校(不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我省相應類別和批次文化出檔線,并且在校考專業合格基礎上,按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再確定分數線。
(二)投檔原則
1.體育類
(1)體育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高職(專科)批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順序分別一次性投放“雙上線”全部考生電子檔案。
2.藝術類
(1)使用我省統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高職(專科)批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順序分別一次性投放“雙上線”全部考生電子檔案。
(2)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順序分別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經我省備案,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相應專業、批次出檔線的全部考生電子檔案。
(3)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順序分別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經我省備案的全部考生電子檔案。
(三)錄取辦法
1.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本科專業錄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檔案的形式,其條件是:①校考專業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在我省備案專業合格考生名單;②考生填報該院校為第一志愿;③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統考本科合格。
省教育考試院于2017年7月1日前將報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績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須按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擬錄取,以便在正式投檔后能夠盡快提交錄取結果。
2.使用校考專業成績的本科院校(不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本科專業錄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檔案的形式,其條件是:①校考專業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在我省備案專業合格考生名單;②達到我省該批次相應專業類別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③考生填報該院校為第一志愿;④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我省統考本科合格。
省教育考試院于2017年7月5日將報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檔案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進行錄取,于7月5日前將錄取原則蓋章后報省教育考試院(錄取期間聯系方式另行通知)。
3.使用我省體育、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本科一批院校(二本及以上)采用“雙上線”,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檔的形式,其條件是:①均達到我省該批次相應專業統考和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②考生填報該院校為第一志愿。
院校接收考生檔案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招生章程錄取考生,并將未錄考生檔案及時退回,以便考生電子檔案進行第二志愿的運轉。
4.使用我省體育、藝術類統考成績的本科二批院校(三本院校)采用按計劃比例投檔的形式,由院校擇優錄取。
5.使用我省體育、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采用按計劃比例投檔的形式,由院校擇優錄取。
6.對投檔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須根據其招生章程中的有關規定,在院校所在錄取批次開檔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投檔。
(四)其他
藝術類考生在參加藝術類專業投檔時,不享受其他照顧性政策。
十、違規處理
各級招辦、各考點和招生院校要對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進行處理。嚴厲打擊徇私舞弊和弄虛作假行為,對涉嫌舞弊、造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錄取資格,已入校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相關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附件2
30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15所藝術類本科專業院校名單
參照教育部學生司《關于做好2010年部分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35號)及其它相關文件所列30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的15所高等學校的有關藝術類本科專業名單。
一、以下30所高等學校按照關于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
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
中國音樂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
中國戲曲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天津美術學院
魯迅美術學院、吉林藝術學院、西安美術學院
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南京藝術學院
中國美術學院、景德鎮陶瓷大學、山東藝術學院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湖北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
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西藝術學院
四川美術學院、云南藝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
新疆藝術學院、解放軍藝術學院、四川音樂學院
二、以下15所高等學校的有關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
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
東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江南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專業)
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專業)
北京印刷學院(僅限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蘇州大學(僅限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
浙江理工大學(僅限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
武漢設計工程學院(僅限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
浙江音樂學院(僅限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表演、舞蹈學專業)
附件3
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統考科類與藝術類本科專業對應表
省級統考科類 | 藝術類本科專業 |
可授藝術類學士學位的 非藝術類本科專業 |
省級藝術統考 合格要求 |
美術與設計學類 | 美術學、繪畫、雕塑、攝影、書法學、中國畫、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 | 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 | 甘肅省美術統考本科合格 |
音樂學類 | 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無要求 | |
舞蹈學類 | 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 | 無要求 | |
戲劇與影視學類 | 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導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錄音藝術、表演、戲劇學、電影學、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藝術史論 | 文化產業管理、藝術教育 | 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