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譯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0 15:17:59西安翻譯學院
一、院校國標代碼:12714
二、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畢業(結業)證書頒發辦法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頒發國家承認、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
五、錄取原則
1.執行國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的規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我校所有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定;
3.考生須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4.學校按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投檔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平行志愿則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5.對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檔)的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所有專業均不設志愿、專業級差;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6.對考生的選考科目、單科成績均不作限定;
7.藝術類專業錄取執行《2017年西安翻譯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8.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9.浙江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10.西安翻譯學院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主要用于各省平行分數考生錄取。
六、收費標準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普通高校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服發【2015】76號)、《關于我省高等學校公寓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服發【2015】32號)規定執行。
七、學校設有專門的勤工助學崗位,為特困生完成學業提供幫助
優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國家和學校提供的獎、助學金,學校還設有社會力量資助的獎、助學金。所有獎助學金均每學年評定一次,受益面廣。
八、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太乙宮
郵政編碼:710105
聯系電話:029-85896666 85891139
傳 真:029—85891551
電子信箱:xyzsb@xafy.edu.cn
網 址:http://www.xaf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