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貿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7 15:51:30安徽財貿職業學院
一、學校全稱:安徽財貿職業學院
二、辦學層次:高職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開區翡翠路900號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依據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體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對按平行志愿設置及投檔辦法的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對非平行志愿設置省份考生的錄取,按照考生報考我院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依次考慮其他志愿考生。
3.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進入第二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根據分數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待入學后根據專業調整的有關原則,盡量滿足考生志愿;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報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無殘疾。
5.往屆生的錄取與應屆生相同。
6.填報會計(國際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兩個中外合作專業的考生,除看其總分外,英語單科成績最低參考分數為75分。
7.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8.已通過專業測試的藝術類考生,應參加普通高考。錄取時,在考生文化課達線的基礎上,按文化課和專業課的綜合分排序依次錄取。
六、頒發證書:安徽財貿職業學院(安徽省教育廳統一印鑒);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七、學費標準:按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
八、聯系方式:0551-63865888 網址:www.af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