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學城市建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7 10:14:50安徽建筑大學城市建設學院
一、學院全稱:安徽建筑大學城市建設學院(國標:13615)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黃麓科教園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基本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工作將按教育部及各。ㄊ、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
3、各類專業的體檢標準將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
4、在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對有特殊規定的省(市、自治區)按在該省公布的原則安排專業)。
5、凡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三個專業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且色弱色盲者不錄取。
6、藝術類專業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公布的錄取政策和規定執行。
7、考慮教學資源的實際情況,凡報考我校各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均限為“英語”。
六、頒發證書: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頒發安徽建筑大學城市建設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安徽建筑大學城市建設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七、學費標準:
均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八、聯系方式:
學院招生咨詢熱線電話:0551-88569188 傳真:0551-88561222
學院網址:http://www.ahjzu.edu.cn/cjxy/
九、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學城市建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