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5 18:34:09吉林省教育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吉林省教育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成人高等學校(具有舉辦高等職業教育資格)
學校辦學層次:?
第四條學校主校區地址:長春市九臺區龍嘉鎮(長吉北線26公里處)。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
應用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300元;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電子商務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軟件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5100元;
環境藝術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5100元;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專業每生每學年5100元;
旅游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300元;
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每生每學年5100元;
心理咨詢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美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100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省教育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疲ǜ呗殻┊厴I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齐A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九條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十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旅游英語專業、應用英語專業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無限制。
第十一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二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對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予以錄取。對于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如第一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
3、如志愿、分數皆相同的情況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史類依次按考生的語文、外語、文綜合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理工類依次按考生的數學、外語、理綜合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四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edu.net
通訊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9199號吉林省教育學院招生辦,郵編130022
聯系電話:0431-81170192、81170193
聯系人:宋老師、郭老師
第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