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紐約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7-05-12 14:45:36上海紐約大學
一、學校全稱
上海紐約大學
二、就讀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路1555號
校區: 市 區 路 號
三、層次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
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考試外語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語言為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十、錄取規則
上海紐約大學實行綜合評價錄取模式。學校根據報考學生的高中學業成績和其他綜合表現,選拔部分優秀學生參加上海紐約大學“校園日活動”。在“校園日活動”中獲得上海紐約大學預錄取資格或待錄取資格的學生需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線(合并批次的省市要達到生源所在省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浙江省為“一段分數線”),上海紐約大學將結合高考成績、“校園日活動”評價、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通過本校招生綜合評價體系,擇優錄取。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第一、二學年學費120,000元/年,第三、四學年學費180,000元/年
住宿費標準
待定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紐約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紐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同時頒發美國紐約大學學位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
021-20595599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021-20595260
十五、網址
http://shanghai.nyu.edu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等。學校承諾: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去終身發展的機會。
十七、其他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