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健康醫學院招生章程
2017-05-12 13:38:22上海健康醫學院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一、學校全稱
上海健康醫學院
二、就讀校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周祝公路279 號
三、層次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根據自身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考慮各地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學校近年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學校招生計劃的分配。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級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本科計劃1%,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
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無,助產專業用人單位一般只招女生。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并作特別強調:所有專業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學校不予錄取;第三條列出的任何一眼視力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者(或一耳全聾);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宜就讀我校專業。所有被錄取新生入校后,還須經我校復檢,若復檢不合格,則取消入學資格。
十、錄取規則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我校提檔要求的考生,根據各省提供的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擇優錄取。
2、對達到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在安排專業時,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若個別省市有特殊規定,與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商后另行公布)。
3、對于同分考生,上海秋考考生依次按外語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的高低排序,如果仍然同分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其他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按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的高低排序;理科考生依次按外語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的高低排序。
4、對于所填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在該省市同批次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中予以調劑錄取,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予以退檔。
5、上海市提前批考生根據考生志愿的順序進行投檔錄取。
6、學校承認各省市高考加分。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臨床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 (滬價行【2000】第120號)。
臨床醫學(鄉村醫生)專業、臨床醫學(院前急救)專業按《滬衛科教【2011】1號》執行。
中外合作專業:
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臨床工程技術、中日合作)每生每學年12000元(滬教委財【2002】51號);
護理(中美合作) 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價費【2004】30號、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1000元----1200元。
(滬價費【2003】第56號、滬財預【2003】第93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健康醫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健康醫學院的本(專)科畢業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
021-65881635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021-65881608
十五、網址
www.sumhs.edu.cn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校內獎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
1、上海本科提前批招生,臨床醫學本科專業為定單定向培養。只招收規定區縣戶籍的考生,錄取后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培養協議書》。
2、上海專科提前批招生,臨床醫學(鄉村醫生)、臨床醫學(院前急救)專業,計劃各區縣單列,只招相應區縣戶籍并且填寫了相應專業志愿的考生,這2個專業為定單定向培養,錄取后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培養協議書》。
3、其他情況詳見招生簡章。
本章程由上海健康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