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7-05-12 10:01:59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一、學校全稱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二、就讀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1900號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五、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根據自身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考慮各地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學校近年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學校招生計劃的分配。分省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公布計劃為準。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英語、日語、法語等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限招英語;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十、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1.以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為基本錄取依據。
2.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考加分政策。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規范。
(二)錄取程序、規則
4.根據我校在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數,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自主確定投檔比例。
5.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上海市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相應途徑向我校提供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專業錄取的參考依據。
6.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間的錄取級差分。同分者,志愿優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語、數學、語文成績排序,理科考生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排序;上海市等不分文理科地區考生按外語、數學、語文成績排序。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一)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滬教委財〔2000〕27號)。
(二)特殊(熱門)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滬教委財〔2000〕27號)。
(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包括:國際商務(中澳合作)、物流管理(中澳合作)、英語(國際商務英語方向、中英合作)、金融學(中加合作)、財務管理(中加合作)、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德合作)。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年(滬財預〔2003〕93號,滬價費〔2003〕56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
021-67703050、67702117、67702118、52067206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021-67703010
十五、網址
http://zhaosheng.suibe.edu.cn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多種校友獎學金、社會獎助學金以及“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海外學習、實習”項目基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