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師范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17-04-20 11:55:19東北師范大學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報名條件
1.考生必須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考生必須為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無免費教育師范生需求的北京市、上海市和江蘇省除外)內的優秀農村高中畢業生。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3.考生勤奮好學、成績優良。
二、招生計劃
為了發展農村教育,培養優秀農村師資,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面向公費師范專業,招生計劃為76名,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招生專業 | 招生科類 | 招生計劃 |
漢語言文學 | 文史類 | 12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史類 | 6 |
歷史學 | 文史類 | 6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工類 | 10 |
物理學 | 理工類 | 7 |
化學 | 理工類 | 7 |
教育技術學 | 理工類 | 3 |
生物科學 | 理工類 | 6 |
地理科學 | 不限 | 6 |
小學教育 | 不限 | 3 |
英語 | 不限 | 10 |
我校根據各省的資格審核合格考生人數、科類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于5月31日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布。浙江省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方式
2017年4月20日-5月1日,考生登錄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在“填報志愿”欄選擇報名類型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填寫完畢后下載申請表,經所在中學審核并加蓋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再掃描(或照相)上傳。考生務必確保上傳的申請材料完整清晰,否則責任自負。
四、資格審核
2017年5月15日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管理部門完成考生資格初審;2017年5月25日前,我校完成考生資格初審。我校將對考生資格審核名單按教育部規定進行上報審核和公示,經各級審核通過和公示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我校資格審核合格考生。
五、錄取辦法
1.填報志愿
資格審核合格考生必須在高考所在省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報我校,專業志愿必須符合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未按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高考志愿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2.高考錄取
(1)對于高考志愿符合要求、高考體檢符合國家規定要求、高考成績總分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10分的入選考生,我校按高考實考分數(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浙江省按照考生位次排序)以及專業志愿順序由先至后原則,結合各專業招生計劃情況,為考生安排錄取專業。一、二專業志愿級差5分,二、三專業志愿級差3分,其他專業志愿為平行志愿;有專業志愿與服從專業調劑級差1分。同一專業錄取時,若等效分(實考分減去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相同,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若實考分相同,優先錄取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政策性加分相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2)對于高考志愿填報不符合要求、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要求、高考成績未達到規定要求、所報專業錄取額滿并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3)公費師范生培養政策以國家相關文件規定為準。
六、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中要做到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3.對于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中有資格造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已經報到入學的,取消學籍。
4.網址:http://zsb.nenu.edu.cn。郵箱:zsbbz@nenu.edu.cn。
5.咨詢電話:0431-85687511(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
6.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監督舉報電話:0431-85098259(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
東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