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17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
2017-04-17 15:17:52浙江大學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使更多來自農村、邊遠和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浙江大學2017年繼續實施自強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我校2017年自強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各省(區、市)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高中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完成。
二、招生專業大類及招生計劃
2017年我校自強計劃招生數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3%左右,將根據考生實際報名與審核情況制定分省計劃并報各省級招辦備案。根據國務院、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招生計劃將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適當傾斜,歡迎這些地區優秀中學生踴躍報名。具體招生專業大類詳見報名系統(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自強計劃招生各專業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登錄“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冊并登錄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提交信息,確認志愿后下載打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蓋章、簽名后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考生不需郵寄任何材料。上傳的申請表內容需與報名系統內填寫的電子數據內容完全一致,否則視為無效。報名時間:2016年4月13日—4月30日。
2.志愿填報要求:考生需在”招生類型”中選擇“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報名類型”中選擇“自強計劃”。
3.申請表填寫要求: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并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并提交者視為無效申請。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必須由中學審核并蓋章。
b.高中階段主要獲獎情況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材料,須在系統中如實填寫并上傳獲獎證書和相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c.申請表中“個人陳述”(直接在對話框內填寫)需明確表述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學習成長經歷,社會活動,個人理想及申請我校的理由。
d.考生須在“附件材料”中上傳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考生戶籍頁的掃描件。
考生必須確認報考志愿,未確認志愿的視為報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