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報考條件
自主招生招收符合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能夠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為充分發揮考生特長,并在培養階段實現“因材施教”,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專業類為:人文學科類、社會科學類、外國語言類、數學類、信息科學類、物理學類、核工程類、生物科學類、化學類、大氣科學類、地球科學類、土木工程類、醫藥類、草業科學類,上海和浙江考生填報的專業須與本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相匹配(見附件1)。具備下列任意條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及學科特長選報以上14個學科大類之一。
(一) 高中階段獲得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者,或者同時獲得2項不同學科省級三等獎獎勵者;
(二) 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獲得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者;
(三) 高中階段參加相關專業學習或者科學研究實踐活動取得一定成績、表現突出者(須有成果發表證明);
(四) 在語言、文學方面確有興趣和專長,且具有發展潛質者(須提供相應專長證明和作品復印件);
(五) 高中階段同一門單科成績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試中全年級排名前5%者(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成績排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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