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出臺
2017-03-17 09:13:13浙江新聞
不分文理,批次簡化,專業平行……3月14日,記者從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作為我省新高考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正式出臺。
取消文理科,部分計劃不分省
根據我省高考改革實施意見規定,2017年起取消文理分科,藝術類來源計劃亦與此相適應,不分藝術文理編制及公布,錄取時不分文理投檔錄取。
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和部分高校的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藝術類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可不編制來源計劃。不分省計劃高校按招生章程公布的規則以及報考生源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余的藝術類本科、高職高專(以下簡稱專科)專業均須編制來源計劃。
選考科目,須符合高校要求
考試由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兩部分組成。
專業考試兩形式專業考試包括省統考和校考兩種形式。我省實行省統考的專業分8類: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影視表演類、時裝表演類、播音主持類、編導類、攝制類。需使用我省專業省統考成績的院校專業可參照《2017年浙江省藝術類各統考類別對應專業參考目錄》確定專業類別。凡省統考涉及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及所有高校的專科專業(教育部批準的除外),均須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
專業校考招生高校須于4月10日前通過“藝術輔助管理平臺” 報送專業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到我省備案。
參加美術類專業校考(專業考試科目含素描、色彩、速寫其中兩個及以上科目)的考生,均須先參加美術類省統考且成績合格,其他藝術類專業校考,高校要求專業省統考合格的,須在報考簡章中明確。
文化考試滿分750分
藝術類考生均須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文化考試科目滿分為750分。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目,各科滿分均為150分;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技術為選考科目,由考生結合報考高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自主選擇三門,各科滿分為100分。
批次和志愿填報簡化
新高考藝術類第一批實行傳統志愿。該批為所有藝術類專業校考的專業和經批準列入該批錄取的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設院校志愿2個,每個院校志愿設3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院校在對專業服從考生進行調劑錄取時,須先審核考生選考科目是否符合要求。
藝術類第二批實行專業平行志愿。該批為除實行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和已列入藝術第一批錄取外的所有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本專科專業。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作為一個志愿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愿;各類別志愿不能同時兼報,考生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填報。
實行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安排在相應批次提前進行。
“浙江省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為填報志愿的唯一網站,所有藝術類考生均須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志愿填報手續,否則均不予錄取。
1:1投檔,7月上旬錄取
第一批:按高校擬錄名單投檔
藝術第一批中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和部分高校的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文化分數線由招生高校自主劃定,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其他高校專業的藝術類文化分數線按不低于普通類第二段線的65%確定。此外,高校在錄取中如對文化分數線有要求的可分別參照我省普通類相應分段線。
招生時,省教育考試院通過“藝術輔助管理平臺”向高校提供考生信息,高校根據考生信息按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分省計劃的高校根據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按招生計劃1:1投檔;不分省計劃的高校按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投檔。
第二批:分類分段專業平行投檔
分段辦法
共分兩段。根據考生藝術類綜合分成績,各類別第一段按實考人數的60%確定,第二段按實考人數的90%確定。第二段錄取后,如仍有院校專業未完成計劃,經學校申請,可視情況決定是否擴大比例征求志愿。
投檔辦法
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分類別以美術、音樂、舞蹈、影視表演、時裝表演、播音主持、編導、攝制類的綜合分成績為投檔依據,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考生綜合分成績相同時,綜合分位次在前者優先投檔,位次相同時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位次和志愿順序均相同則一并投檔。
考生綜合分位次分類別按綜合分成績確定。考生綜合分成績相同時,按專業省統考成績、高考總分、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綜合分計算
藝術類綜合分成績滿分為750分,各類別具體折算方法為:美術、音樂類的綜合分成績=高考總分×50%+專業省統考成績×7.5×50%。舞蹈、影視表演、時裝表演類的綜合分成績=高考總分×40%+專業省統考成績×7.5×60%。播音主持類的綜合分成績=高考總分×80%+專業省統考成績×7.5×20%。編導、攝制類的綜合分成績=高考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