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2017-02-24 13:40:44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全國建設高水平運動隊試點高校。2017年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規定,結合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建設需要,面向全國招收運動水平突出、綜合表現優秀的高水平運動員。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收項目、人數
1、男子籃球(0-5人);
2、女子籃球(0-5人);
3、男子足球(0-11人);
4、田徑(男子0-10人、女子0-10人);
其中田徑不招收標槍、鏈球、撐桿跳、競走、馬拉松和全能項目。
二、報名條件
符合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報考條件的考生。
三、招生計劃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四、招生辦法
1、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考生可采取學校推薦或本人自薦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人請登錄我校招生網站(http://zs.nuaa.edu.cn)進行
網上報名、繳費,并按提示信息填寫相關內容。網上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17年2月10日截止。
2、郵寄材料。申請人須將以下材料于2017年2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其他形式不予受理)郵寄至我校體育部,信封上請注明“高水平運動隊報名材料”字樣,并注明所報項目。所交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狀態查詢欄查詢材料收寄情況。
(1)按要求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后生成并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報名表》,須由申請人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
(2)身份證、運動員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復印件;
(3)參賽秩序冊封面及本人頁、相關成績冊封面及本人頁、比賽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復印件;
復印件須清晰,以上證書、證件原件在測試報到時查驗。
3、資格審核。我校根據建設高水平運動隊的實際需要,以及考生近三年的運動競賽成績,對所寄送的材料進行初審,并在網上報名系統公布初審結果,由申請人自行登錄系統進行查看。
4、項目測試。我校將對籃球、足球、田徑項目考生舉行體育專項測試,測試時間及測試內容等將另行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網公布,請考生留意查看。
5、合格名單確定。
我校將綜合考慮各運動隊的需求、學生的專項測試成績,確定擬合格考生名單,經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后,方可確定為我校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入選考生。入選考生經所在省份省級招辦審核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無異議后,最終確認為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合格考生。
6、錄取辦法。
(1)高水平運動員必須按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相關要求,進行高考報名并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我校將根據運動隊建設需要及考生的專項測試成績和文化成績綜合考慮后,從公示合格的考生中擇優錄取,并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辦理錄取手續。
(2)對于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當其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線的65%時予以錄取,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對于獲得國家一級、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且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根據教育部規定可申請文化課單獨考試,經專家評審組審核通過后可申請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相關考試要求和安排以國家公布為準,具體情況可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或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查詢相關信息),成績合格,予以錄取,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其余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予以錄取。
(3)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錄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級招生機構劃定的高校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線。
五、其他
1、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組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檢監察部門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監督工作暫行辦法》,對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3、考生項目測試前必須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或抽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4、考生入校后均須參加運動隊教學訓練和競賽活動,學校將與擬錄取的相關考生簽訂協議,明確入校后參加運動隊的義務和責任。
5、入選的考生,若所在省(區、市)要求考生參加體育專項省級統一測試,則需參加測試且達到相應要求。
6、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舞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并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7、如國家、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部門有關政策進行調整,我校的實施辦法也將會進行相應的調整。
六、聯系方式
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御道街29號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體育部(郵編210016)
電子信箱:tyb01@nuaa.edu.cn
聯系人:于老師 025-84897062、52117062
七、本簡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