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貴校招生章程中,第十七條,“各專業志愿間級差分數依據投檔情況劃定,級差分不超過3分”是指總的級差不超過三分,還是每個志愿之間級差為三分?
2017-02-08 00:34:00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
你好。這是高校專業錄取的三種方式之一,專業級差方式。是指各專業之間級差不超過3分。
專業級差方式:
這種方式下所有考生按成績排隊,所有專業同時錄取。首先,對隊列中第一名考生考察其第一專業。如其第一專業還有計劃則將該考生錄取到該專業,完成對該考生的處理并開始錄取隊列中下一名考生;如其第一專業計劃已經滿額,則將該考生成績減去預先設置的相應級差并將其插入考生隊列的相應位置,完成對該考生的處理并取隊列中下一名考生。以此類推,直至考生專業志愿均已處理完。如果這時仍有考生沒有安排專業,則視其是否服從調劑,將其調劑到還有計劃余額的專業中去;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退檔。
報考建議:可以看出,專業級差的方式既考慮了考生的成績,又考慮了考生的專業志愿。在這種方式下,所有專業同時錄取,將一專業志愿的和二專業志愿(一專業落選者)達到分數級差者同時排序錄取。例如,某校對第一、二專業的專業級差規定為3分,某考生580分第一專業落選,第二專業為心理學專業,計算機程序設定將其成績減去3分相當于577分排序在一專業報心理學某考生(例如,某位分數為578分的考生)之后等待錄取。在這種方式下,相對高分考生選報第一專業時可稍稍冒險,設置專業之間的梯度時要注意專業級差分;相對低分的考生則要根據規則,在第一專業(及前幾個專業)填報較為穩妥的專業,同時設置專業之間的梯度時也要注意專業級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