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 薪資高定一至三檔
2017-01-26 08:14:37新浪教育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強調,要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逐步提高基層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意見》提出,在深入實施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戰略中,積極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新空間,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就業。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
《意見》要求,對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或艱苦邊遠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新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級別工資,在未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的高定一檔,在三類及以下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高定兩檔,在四類及以上艱苦邊遠地區的高定三檔;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的薪級工資,在未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的高定一級,在三類及以下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高定兩級,在四類及以上艱苦邊遠地區的高定三級。落實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的工作補貼政策,當前補貼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