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高校院長論文重復率90% 學校認定非抄襲
2017-01-24 10:35:31中國新聞網
央廣網南寧1月23日消息(記者任夢巖)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論文查重是如今每個大學生在畢業答辯前的必經步驟,根據各個學校不同的標準,論文的重復率在10%-25%不等,基本可以被認定為抄襲,無法參加畢業答辯。
近日有廣西財經學院法學院的教師向中國之聲反映,院長雷裕春的九篇論文和一篇專著,經知網檢測,重復率有的在30%,有的甚至高達94%,而該校學術委員會認定所有論文都“不涉及抄襲”。論文9成內容與其他文章重復,為何不涉及抄襲?
廣西財經學院目前擁有在校生兩萬三千多人,教師1070人,其中正高級職稱教師77人。擁有正高職稱的廣西財經學院法學院院長雷裕春,被學院多名老師舉報,稱他的正高職稱論文,全都是抄襲而來。法學院李老師將雷裕春的《無效合同之損失賠償研究》等九篇在2004-2008年發表的論文通過中國最大的論文數據庫知網進行檢測,發現每篇重復率都在30%以上。李老師表示,“檢了九篇文章,最高重復率94.8%,還有94.2%,87%,這么高的重復率可以說幾乎整篇都是抄的,檢測論文發表之前的重復率與發表后別人引用他的無關。”
通過李老師提供的知網檢測數據,記者發現通過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中國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全數據庫、港澳臺學術文獻庫等11個數據庫對比得出,雷裕春的九篇論文,去除引用文獻復制比最低的為29.6%,最高為94.8%。九篇論文在不同程度上被知網檢測系統判定為“剽竊文字表述”、“剽竊觀點”。
廣西財經學院紀委副書記張文安告訴記者,接到老師反映后,已經責成學校學術委員會對此進行調查,2016年初學術委員會請五位法學專家進行評判,第一次,認定雷裕春確系抄襲。在雷裕春不服,提出二次鑒定后,學術委員會又請來三位專家做出二次鑒定,這一次他們剔除論文中與此前公開發表文章重復的部分以及一些法律條文、術語,得出部分文章只有30%重復,在專家提交結果后,學術委員會認定,雷裕春不存在抄襲情況,“后面查重,前面四篇文章,一篇重復率30.8%,另外一篇大概31.18%。最后一篇19%,不構成抄襲。做重復率多少來進行判斷,沒有下結論是否構成抄襲,把這個問題提交給學術委員會,學校學術委員會討論完采取不記名投票,認為不構成抄襲。”
對于這樣的結果,李老師并不認同,他認為廣西財經學院對自己的本科生都要求重復率不得超過25%,否則不能參加答辯,為什么法學院的院長,在剔除各項內容后,重復率依舊30%,卻不算抄襲?
知網認定94%的內容與其他論文重復,專家組和學術委員會是如何認定成不涉及抄襲的?專家是如何將重復率94%的文章,變成30%重復的?剔除的部分究竟是什么?廣西財經學院學術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鄧文勇說,國家沒有對抄襲有強制認定的標準,至于其他的,他沒法解釋,因為自己“只是一個傳話的”。“后面經過專家扣除完九篇文章一本專著,學術委員會據此投票,認定是否抄襲。國內確實沒有標準說多少復制比是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