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7-01-04 15:38:25廣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
為了使廣大考生了解我院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信息和政策,更好地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規定,結合我院招生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廣西壯族自治區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校國標代碼:50869)
二、學校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05號(郵政編碼:530007)
三、性質:國家公辦
四、層次:專科(高職)
五、主管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六、招生專業及人數
經國家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批準,我院今年繼續在全國部分省(區)招收46個具有大專層次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的學生,高職學生以全日制形式在校學習,學制三年。2016年高職的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由各生源省(區)級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考生也可到廣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網站查詢,或向我院招生辦公室索取相關招生簡章。
七、錄取規則
1、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區)招生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我院英語專業限英語為應試語種,報考我院商務英語專業考生,需參加戶籍地省級招生辦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
3、我院優先錄取報考我院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且經省(區)招生辦批次投檔的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的前提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設分數級差。
4、依據考生電子檔案錄取新生,堅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即對于出檔到我院的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參考考生專業志愿,逐個將考生錄取到未滿額專業;如某些專業未錄滿,則從填有愿意服從專業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如不服從專業調配,則作退檔處理。
5、報考我院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6、錄取中的照顧政策按國家和各省(區)的規定執行。
八、收費標準
我院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國家、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有關收費文件規定,2016年高職專業每生每年學費5200-7200元(視不同專業),住宿費1030-1050元(視不同住宿條件而定)。
九、畢業證書
對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德育、智育、體育合格且具有高職學籍的學生,頒發國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
十、招生咨詢方式
1、咨詢部門:學院招生辦公室
2、聯系電話:0771-3248093
3、電子郵箱:jgyzhshb2016@163.com
4、學院網址:http://www.jgy.gx.cn
十一、本章程解釋權屬廣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