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師范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12-22 13:36:39陽光高考網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6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通化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育才路950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通化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通化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通化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畢業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通化師范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由通化師范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教育技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朝鮮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歷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物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地理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生物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心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藥物制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中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物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行政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音樂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音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繪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雕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0000元; 應用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地理信息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600元;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3800元;教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3500元。
專科專業: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藥品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小學教育(語文)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小學教育(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小學教育(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健康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日語、朝鮮語專業考生可以零起點,朝鮮語專業要求是高考使用非朝鮮語答卷的考生。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對國防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對公安類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公安類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3 .優先級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專業錄取,專業錄取時按照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一、二專業志愿級差3分,二、三專業志愿級差3分,其他專業志愿為平行志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滿額為止;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5.藝術類專業,對組織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省控分數線和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的前提下方可報考我校,錄取時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專業成績總分×100%)+(文化課成績總分×60%)
6.文理兼招(文理綜合投檔)專業,如本科最低控制線不同時,錄取時文化課分數按文理科控制線之差進行校正后排序錄取(例:如文科線高于理科線X分,則理科文化課成績均加上X分后進行折算排序錄取)。藝術類按折算后分數,一、二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
7. 體育類專業,文化課和專業課都合格的考生,先按專業課從高分到低分錄取70%,再按文化課從高分到低分錄取30%。
8. 學校有權對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 在專業調劑一欄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 一律視為“不同意(否)”。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thn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號
聯系電話:0435-3202077
聯系人:徐萬里
第十四條 本章程無特殊要求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