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例看懂新高考的“秘密”
2016-12-15 16:25:10浙江日報文章作者:唐衛國
今年高考的學考、選考都已結束,為了體現成績的公平性與科學性,新高考的7選3的科目成績采用了等級分賦分制度,讓不同時間的考試成績,甚至同一時間不同科目的考試成績,在賦分之后,有了可比性。
一斤青菜和一斤蘿卜怎么比較?只有把它們都轉化為人民幣才能比較,轉化為同一個基礎才有對比的意義。這就是將看似無法比較的卷面分數,用公平的尺子“丈量”的秘密。
“必考題”+“加試題”分數這樣算
PS:“必考題”合格了才能獲得選考的賦分,并計入高考總分
從分數上看,學考和高考選考都以當次當科考試考生的卷面得分(學考按70分滿分的得分,選考按100分滿分的得分)為依據,根據事先公布的等級比例,按最接近的累計比例劃定等級。
學考劃ABCDE5級,選考按21個等級賦分。選考科目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也就是說,同一科目的“必考題”合格了才能獲得選考的賦分,并在最終招生錄取時計入高考總分。
特別提醒,在每門科目第一次報考時,考生就要明確該科目是作為學考科目還是選考科目,選定后便“一錘定音”,不可變化調整。而且,每次選考科目100分的試卷是一個整體,不能分割開來交叉計算等級,即不可以將一次70分必考題部分考得好的,和另外一次30分加試題部分考得好的成績組合起來算分。
讀懂“學考”與“選考”之間賦分的“謎之關系”
PS:你的競爭對手不僅是同級同學還有學哥學姐
案例人物:李雷,高二學生,高考選考科目:物理、化學、技術;韓梅梅,高三學生,高考選考科目:地理、政治、技術
參加考試:10月的“學考”和“選考”(學考參考10萬人,選考參考5萬人)對比科目:地理
我們可以通過人物介紹得知,地理并不是李雷的選考科目,因此,他參加的是今年10月份的地理學考,且成績合格后,那么他就可以選擇“放掉”這門科目,專心學習其他學科。
然而,韓梅梅的選考科目中包含了地理,但這門科目她在之前4月的考試中賦分并不理想,所以她準備10月再戰,爭取考一個更好的分數。
開考后,李雷坐在A考場,拿到了一張卷面滿分為70分的學考卷,而韓梅梅坐在B考場,她拿到了一張與李雷一模一樣的學考卷,同時還拿到了一張30分的選考卷,兩張試卷的滿分是100分。
一個小時過后,李雷上交了答卷,走出了考場。又過了30分鐘,韓梅梅也結束了考試。
數月之后,李雷和韓梅梅分別上網查詢了自己的成績。
李雷在滿分70分的學考卷中,答出了45分的卷面分。單參加那場考試的15萬考生中(這次學考等級劃定時,把選考答了“必考題”的考生也全部計入基數),只有5%的考生考取了跟他一樣或比他低的卷面分,因此,李雷的學考等級被劃定為E,即不合格。
而韓梅梅在滿分70分的學考卷中,獲得了滿分70分,且30分“加分題”的選考中,考取了25分,即卷面總分達到了95分。除去5萬選考考生中“必考題”不合格者,韓梅梅的卷面分與余下的考生進行等級劃分和賦分。令人驚喜的是,由于這次選考的30分“加試題”難度較高,只有1%的人卷面總分超過了她,所以韓梅梅這次得到了97分的賦分,這個成績也就是最終將計入高考總分的成績,同時她的學考等級為A。
點睛分析:
由于學考和選考的成績有效時間為二年,并且學生有兩次參加考試的機會。所以高二、高三學生參加同一考試科目的情況將成為常態。
由于高三經歷了更長時間的復習,又具備了強化訓練的過程,解題能力也有較高提升,那么,相比較而言,高三同學具有更強的競爭力,A等很可能絕大多數被他們取得。
但這并不意味著學考放到高三更合理。
因為現在學生復習壓力大,主要是應對高考和選考,所以必須考慮的是,在學考后,盡快扔掉一些科目。因此,“學考時間”不可能往后延遲。
比如,我們學校建議高二同學在10月份,就參加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的學考,生物和通用技術的學考安排在高二4月份。
選考則建議在高二4月份進行政治、化學的第一次選考,高三10月份第二次。其余選考都在高三。也可由學生自行確定。
這樣的安排主要是讓學生各階段不致負擔太重,高三后期能有時間集中于五門左右課程。只能是在參加考試時間不變的情況下,不增加學考科目復習時間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取得學考科目的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