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考試管理辦法
2016-12-09 10:27:09龍江省招生考試院
根據教育部藝術類招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報名
按照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下發的《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以及《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中“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下設各專業和“民族文化類”“廣播影視類”等部分專業,統稱為藝術類專業。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必須按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中設置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設專業方向。對因培養工作需要,確需在招生考試環節加以區分的,有關高校可設立招考方向(專業后加括號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高校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藝術類專業列為其他藝術類專業的招考方向、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非藝術類專業列為藝術類專業的招考方向、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專業變相修改名稱后列為招考方向、不得將與本專業選拔和培養無合理相關性的列為招考方向。高職(專科)的招考方向原則上以相應專業目錄中列舉的專業方向為準。
2.經教育部批準的29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管理的高校的部分本科藝術類專業(見附1),可不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其他高等學校的藝術類本科及高職(專科)專業須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
3.招生藝術類的高校在報送招生來源計劃時,需要在各專業“備注”欄內明確注明該專業是使用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還是使用專業課校考成績。如果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需詳細注明所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的類別(美術類統考成績、音樂學專業統考成績、聲樂專業統考成績、器樂專業統考成績、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考成績、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統考成績、舞蹈編導專業統考成績、舞蹈表演專業統考成績,如果使用兩項成績以上,可用“或”連接),以利于我院編制招生計劃,精確指導考生填報志愿。如高校沒有按我院要求上報招生專業使用的專業課成績類別,發生的錄取遺留問題,由有關高校負責解釋、處理。
4.我省藝術類分文藝、理藝兩個科類。高校可按文藝、理藝單獨下達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也可按文理藝兼招下達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為保證高校更好地完成藝術類招生計劃,建議高校按文理藝兼招下達藝術類招生計劃。
5.所有藝術類招生的高校均需通過“黑龍江省信息管理系統”報送藝術類分專業錄取規則、專業課使用的省級統考專業類別和校考合格專業與我省招生計劃中所公布專業對應表。網上報送時間及辦法將于2017年4月隨我院網上核對招生計劃文件一并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的公告信息欄公布。
三、招生簡章
高校須按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嚴謹、規范制定本校藝術類招生簡章,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年度招生范圍、招生辦法、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準、校考專業考試信息(報名條件、考試時間、地點、考試科目及要求)、招生專業是否使用我省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及使用辦法等。高校應在2016年12月15日前向我院提供本校藝術類招生簡章,我院將適時向社會公布有關藝術類招生簡章。
四、省級統考實施
2017年我省舞蹈學類(含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專業)、美術類(本科專業涉及美術學、繪畫、雕塑、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中國畫、藝術與科技專業)、音樂學類(含音樂學、聲樂表演、器樂表演專業)、戲劇與影視學類(含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專業課實行省級統考。
除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外,其余報考高校專業課校考的考生無需參加我省其他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
我省省級統考各科目考試標準及評分辦法將于2016年11月10日以前在“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http://www.lzk.hl.cn)對外公布。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結束后,我院將統一公布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屆時考生可登錄“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查詢本人的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
考生須按時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參加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不得擅自更改考試時間。考生參加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時,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等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考生進入考場時,須自覺接受考試違禁物品檢查。證件不全或與報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
全省設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牡丹江市(包括雞西市、七臺河市)、佳木斯市(包括雙鴨山市、鶴崗市)、綏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興安嶺行署9個考區,每個考區下設若干個考點。省農墾總局及各農墾分局、省森工總局及各林管局系統的考生由我辦統一安排到就近考點參加考試,按《藝術準考證》上標明的考點參加考試。
(一)舞蹈學類
1.舞蹈編導專業
考試科目及分值:形體與基本功測試(100分)、自備劇目表演(100分)和命題即興編舞(100分)三科,總分為300分。
考試時間:2016年12月2日—9日
考試地點: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命題服務中心(哈爾濱商業大學江北校區院內)
2.舞蹈表演專業
考試科目及分值:形體與基本功測試(100分)、自備劇目表演(100分)和舞蹈表演(100分)三科,總分為300分。
考試時間:2016年12月2日—9日
考試地點: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命題服務中心(哈爾濱商業大學江北校區院內)
(二)美術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美術類專業課考試科目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和速寫(100分)三科,總分為300分。各科目采用圖片的試題模式進行考試。
2.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2016年12月10日
08:00 - 10:30 素描
11:30 - 12:00 速寫
14:00 - 17:00 色彩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美術類省級統考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到縣(市、區)招考辦領取專業課省級統考合格證。
(三)音樂學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學類專業課總分為200分。其中:
聲樂(美聲、民族、通俗)表演專業:基本樂科60分(基本樂理30分、視唱15分、聽音15分),聲樂演唱按140分計入總分。
器樂(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鍵盤)表演專業:基本樂科60分(基本樂理30分、視唱15分、聽音15分),器樂演奏按140分計入總分。
音樂學專業:基本樂科60分(基本樂理30分、視唱15分、聽音15分),聲樂演唱按70分計入總分,器樂演奏按70分計入總分。
2.計分方式和成績合成公式
考試過程中,視唱按30分記錄成績,其他各科目均按100分記錄成績,最后按以下公式合成各專業課成績(每科成績折算后小數部分按四舍五入記分)。
(1)聲樂(美聲、民族、通俗)表演專業:
基本樂理(滿分100分)×0.3=樂理最終成績
視唱(滿分30分)×0.5=視唱最終成績
聽音(滿分100分)×0.15=聽音最終成績
聲樂(滿分100分)×1.4=聲樂最終成績
聲樂表演成績=樂理最終成績+視唱最終成績+聽音最終成績+聲樂最終成績
(2)器樂(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鍵盤)表演專業:
基本樂理(滿分100分)×0.3=樂理最終成績
視唱(滿分30分)×0.5=視唱最終成績
聽音(滿分100分)×0.15=聽音最終成績
器樂(滿分100分)×1.4=器樂最終成績
器樂表演成績=樂理最終成績+視唱最終成績+聽音最終成績+器樂最終成績
(3)音樂學專業:
基本樂理(滿分100分)×0.3=樂理最終成績
視唱(滿分30分)×0.5=視唱最終成績
聽音(滿分100分)×0.15=聽音最終成績
聲樂(滿分100分)×0.7=聲樂最終成績
器樂(滿分100分)×0.7=器樂最終成績
音樂學成績=樂理最終成績+視唱最終成績+聽音最終成績+聲樂最終成績+器樂最終成績
3.考試時間及地點
(1)基本樂理和聽音考試時間:2016年12月10日
08:00—09:30 基本樂理
10:00—10:30 聽音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視唱、聲樂、器樂考試時間:2016年12月20日—30日
考試地點: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命題服務中心(哈爾濱商業大學江北校區院內)
(3)參加聲樂和器樂考試的考生自備兩首曲目,考試現場抽取一首背譜演唱或演奏。參加聲樂考試的考生自備伴奏碟,參加器樂考試的考生自備樂器(鋼琴除外)。
(四)戲劇與影視學類
1.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考試科目及分值:朗讀(100分)、演講(100分)和影視分析(100分)三科,總分為300分。
(1) 影視分析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16年12月10日14:00-16:0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朗讀和演講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17年1月5日—18日
考試地點: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命題服務中心(哈爾濱商業大學江北校區院內)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考試科目及分值:朗讀(100分)、演講(100分)和主持(100分)三科,總分為300分。
考試時間:2017年1月5日—18日
考試地點: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命題服務中心(哈爾濱商業大學江北校區院內)
五、校考實施
1.我省省級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專業校考。凡我省省級統考涵蓋的藝術類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省內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招生均應直接使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高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2.我省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省級統考涵蓋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以承認我省省級統考成績,也可自行組織專業校考。
3.省外高校招生美術類本科專業(涉及美術學、繪畫、雕塑、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中國畫、藝術與科技專業),可以承認我省美術類省級統考成績,也可以在我省美術類省級統考合格考生中進行校考。未取得我省美術類省級統考合格證的考生,無資格參加高校組織的美術類專業校考。2016年12月31日前,我省將美術類省級統考合格考生名單、各科目考試標準及評分辦法、總體成績分布情況上傳到 “黑龍江省信息管理系統”,供高校審查考生報名、錄取資格使用。
4.省內高校校考必須經我院審定同意后,在我院統一指導監督下實施。其考試專業、科目、時間、地點及招生簡章報經我院批準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5.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高校可以申請在我省組織專業校考,其余高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確需在我省組織校考的,須經我院同意后在我省指定考點組織校考,并接受我院的指導和監督。未經批準同意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的高校,其專業校考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高校負責解釋、處理。
6.校考應由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高校下設的二級學院(系)不得自行設點組織校考。
7. 在我省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省外高校須填寫《2017年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校考信息登記表》(見附2),于2016年12月23日前將本校在我省考試的擬定時間及有關要求告知我省東方學院考點,以便溝通協調你校在我省的具體考試時間及安排。傳真電話:0451-86655180。
8.考生參加高校在我省設點組織的專業校考,報名方式、考試時間、地點如下:
報名時間:2017年2月2日開始。
報名方式:藝術類考生登錄“黑龍江東方學院招生信息網”( http://www.dfxyzj.com/ )進行網上報名。
考試時間:2017年2月6日—2月26日。
美術類考試地點:哈爾濱華德學院(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288號)。
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音樂學類考試地點:黑龍江東方學院(哈爾濱市平房區哈南十九路1號)。
9.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應于2017年4月5日前,按《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數據庫結構》(見附3)建立專業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庫,并通過“黑龍江省信息管理系統”上報我院。提交確認后網上打印考生名單,簽字蓋章后報我院普招處備案。我院匯總校考合格考生名單后集中向社會公示。因高校沒有按時按規定報送考生校考成績或信息漏報、錯報等影響考生錄取的,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解釋、處理。
10.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參加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參加省外高校美術類本科專業(涉及美術學、繪畫、雕塑、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中國畫、藝術與科技專業)校考的考生必須持我省美術類省級統考合格證進行報名。
六、錄取批次及志愿設置
1.錄取批次
藝術類高校分四個批次進行錄取,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
本科提前批: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管理的高校的部分本科藝術類專業
本科一批:普通本科院校
本科二批:獨立學院、民辦本科院校及省內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聯合辦學專業
高職(專科)批:本科院校設置的高職(專科)專業、高職(專科)院校
2.志愿設置
本科提前批設置一個院校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設置兩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兩個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在網上征集志愿。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藝術類專業。
3.錄取分數線劃定原則
本科提前批由高校自行劃定文化課及專業課錄取分數線。按教育部規定,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自行劃定的文化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我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省級統考的美術類考生專業課本科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
省內統考的音樂學類(音樂學專業、聲樂表演專業、器樂表演專業)、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舞蹈學類(舞蹈編導專業、舞蹈表演專業)的專業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藝術類本科提前批錄取后,在有志愿生源中根據招生計劃數,以一定比例按類別劃定。
4.投檔原則
本科提前批:專業課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2017年6月30日前,我院將達到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考生的文化課成績提供給考生所報高校。高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和校考成績,按本校招生簡章確定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并于2017年7月6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我院。我院根據高校提供的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專業課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的高校:2017年7月7日,我院將達到文化課和專業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全部考生,一次性投檔到招生高校,由高校根據公布的招生簡章確定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我院將達到文化課和專業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全部考生,一次性投檔到招生高校,由高校根據公布的招生簡章確定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七、違規違法處罰
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屬于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凡在考試招生中違規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處理。發現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及幫助作弊等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
校考發現的違規考生由組織校考的高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省級統考發現的違規考生由考點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各單位在處理違規考生時,要嚴格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要切實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正確、定性準確、程序合法。同時登錄“黑龍江省信息管理系統”,上報違規考生信息,提交后網上打印《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違規考生匯總表》,簽字蓋章后報我院普招處備案。
八、其他
1.切實加強管理,嚴肅考試招生紀律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關系到高等藝術教育的發展,關系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要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各單位要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完善制度,遵紀守法。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要求進行專業考試的命題、考試和評卷工作,確保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切實落實責任追究制,對弄虛作假和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2.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應對校考的各項工作負責。因未按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而引發的遺留問題,由有關高校負責解釋、處理。
3.本辦法未盡事宜,遵照教育部和我省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