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美院16年省內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016-08-05 14:34:03新浪教育
經我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2016年我校第一批本科美術術科類統考+校考專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如下:
廣州美術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錄取原則(廣東省適用)
一、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招收普通類文科生,其它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
二、美術學(美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美術類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在投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我校術科類統考專業在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后,如果還有剩余計劃,在第二次投檔時錄取原則為先院校志愿優先,在院校志愿優先的基礎上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分數計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檔錄取時的計算方式相同。
三、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200分(以滿分300分計算),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
四、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校考專業成績(即參加《美術作品述評》科目考試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最低控制線,外語單科成績在80(含80)分以上,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則文科生優先;如同是文科生(或理科生),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
五、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理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
六、其他美術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
七、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八、校考專業成績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績和外語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不計算綜合分,優先錄取。若同一專業符合優錄條件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則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十、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