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2016-06-15 14:07:21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
一、總則
1.為了保證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本科招生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2.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是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面向全國招生。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環節、成績合格者,發給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本科畢業證書。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學士學位。
3.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4.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5.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錄取
6.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錄取工作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
7.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分專業錄取。
8.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所設各專業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9.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10.學院依據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錄取,或在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11.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當地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對報考學院的考生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對于江蘇省考生選考科目等級必須達到CC以上,方可錄取。
12.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專業志愿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置專業級差,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報考我院考生所在省(市)所設招生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對于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分配專業,若選考科目等級也相同,則選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參考數學成績,選考歷史的考生參考語文成績排序分配專業。
13.凡報考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在各省專業課考試合格(考生取得“省統考”合格證)、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規定的分數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江蘇省、山東省考生報考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需通過我院組織的專業課校考且取得我院頒發的合格證。在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江蘇省、山東省規定分數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陜西省考生報考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需通過陜西省播音編導類專業基礎統考并取得合格證。高考錄取時,在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陜西省規定分數線的前提下,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四、附則
14.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遵循屬地原則,收費經陜西省物價局備案并公示,文史類、理工類和外語類專業170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20000元/人/年。
15.學院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院的教學安排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16.學院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等,支持優秀學生完成學業。
17.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18.學生就業實行雙向選擇,落實單位后,根據國家關于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規定頒發《全國普通高等學院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19.本章程由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五、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西安市長安區西工大灃河校區
郵院地編:710124
電院地話:(029)85603066,85603067
傳院地真:(029)85603276
學院網址:www.npumd.edu.cn
電子郵件:zsb@nupm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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