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7 12:41:32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
一、學院全稱: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
二、學院代碼:13094(國標)
三、校 址:新疆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
四、辦學性質:公 辦
五、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六、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七、學 制:三 年
八、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
2016年繼續面向全國部分省、市、自治區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信息(學院疆內高職招生代碼:5026)。
九、錄取原則及入學方式:
1. 嚴格按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招辦的規定錄取,公開、公平、公正。
2. 非平行志愿投檔省、區、市: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高考總成績相同情況下:理科考生優先錄取數學、理綜、語文分數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文綜、數學分數高的考生;三校生漢語言及民考漢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數學、英語分數高的考生,民語言考生優先錄取漢語、語文、數學分數高的考生。所有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調劑,將由學院調劑錄取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3. 單獨招生(大專):單獨招生的錄取工作按照自治區相關規定及《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執行。
4. 學院招收“三校”畢業生,需統一參加自治區招辦組織的“三校生”考試。
5. 學院“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為兼收,招收具有與該專業相關藝術類專業特長的考生,不參加藝術類專業測試。
6. 學院招收“五年制”高職的初中畢業生。
7. 學院招收“直升專”高職的優秀中專畢業生。
8. 我院所招收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9. 我院所招收各專業均為文理兼收。
10. 我院高職錄取時對單科成績不做要求。
11.對已錄取的新生我院通過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考生亦可通過當地招生部門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詢和了解錄取結果。
12.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13.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應當請有關部門查究。
14.執行各省(市、區)主管部門規定有關加(降)分投檔政策和原則。
15.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十、收費標準:
學 費:按照自治區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費。高職學費標準為3000—3500元/年。
住宿費: 800元/年。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自治區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十一、畢業、就業及升學
1.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學院負責推薦就業,學生也可自主擇業。
2.按有關規定,學校每年選拔10%的優秀畢業生經考試合格升入疆內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專業學校,具體事宜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
十二、獎、助學及優惠政策:
1. 高校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的獎學金。
2. 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
3. 高校國家助學金:4000元/學年—2000元/學年。
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1000元/學年—5000元/學年。
5. 民語言學生預科一年,預科期間根據有關規定免收學費、住宿費。
6. 學生生源地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可幫其爭取生源地貸款。
十三、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調整學校招生委員會人員構成,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十四、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普通高職招生工作,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五、學院地址:
新疆庫爾勒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乘9路、29路公交車即到)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0996—2206111(漢) 18999001815 18999001817 18909960077
0996—2209111(民) 18699659201 18997618887 18196292299
傳真:0996—6768521 郵編:841002
學院網站:http: //www.xjbyxy.cn 招生錄取信息發布網站:www.byxyzsba.com QQ:115026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