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疲┱猩鲁
2016-06-07 10:34:19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為: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注冊地址:廣西南寧市青山路14號,院校代碼:13827,郵編:530021。
第三條 辦學性質:我院是國家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兼招的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我院2016年面向廣西壯族自治區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招生專業、人數及收費標準
第五條 我院2016年共有35個高職(專科)專業招生;2016年計劃招收全日制高職(專科)生2800人(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以廣西教育廳公布的為準)。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招生、單獨招生、對口招生。
第六條 我院嚴格按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費:(1)培養費:5500-7500元/學年;(2)住宿費850元/學年;(3)書籍資料費300元/學年(多退少補)。所有招生專業、人數及收費標準通過學院招生簡章及學院校園網向考生公布。
第三章 錄 取
第七條 錄取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廣西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要求和教育部及有關部門的規定,普通高考考生的投檔成績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八條 與外語有關的專業不限外語考試的語種。
第九條 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往屆生的錄取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條 廣西地區招生,今年按廣西教育廳的規定實行“平行志愿”相關錄取方式;其他省份仍舊以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志愿順序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沒有分數級差,不錄取既無專業志愿又沒有填報專業服從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條 錄取時按考生志愿確定考生的專業。
第十二條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患有不宜就讀專業病癥的考生一般不予錄取,我們將在相關專業備注中說明。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十三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招生事務。
第十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監察辦公室,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五條 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規定的日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查詢及聯系方式
1、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771-5312199
2、學院網址:www.gxjmxy.com
3、E-mail: 975405310@qq.com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表: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招生計劃表及收費情況表)
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