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2016年書法學專業招生簡章
2016-02-17 13:08:28西安交通大學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西安交通大學2016年繼續開展書法學專業招生,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對象
考生應同時符合以下3項條件:
1.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
2.有一定的書法基礎,身體健康、非色盲色弱;
3.須參加戶口所在地(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
二、招生計劃
1.招生地區:安徽、甘肅、山西、山東、河南、湖南、江蘇、四川、重慶、廣東等10個省(市);
2.招生人數:不超過12人,文理兼收。
三、招生程序
1.現場報名
考生在考點參加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后打印準考證,并參加由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2.資格審查
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②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③近期同底片一寸照片2張;④報名測試費100元(其中報名考試費95元,資料費5元),在考點繳費。
3.考試安排
(1)考試科目:書法臨摹和書法創作,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2)考點及時間安排:
考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地點 |
陜西西安 | 3月4日(8:30-16:00) | 3月5日 | 陜西省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北門內向東50米) |
注:具體考場安排及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3)考生必須持西安交通大學2016年書法學專業考試準考證、身份證、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三證齊全,缺一不可)參加校考,自備全部書法考試所需用具;
(4)校考成績將于4月中旬公布,屆時考生可在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查詢。校考成績合格者,我校將寄發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
4.招生錄取
(1)凡高考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校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政審和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控制線和我校基本要求后(詳見第2條),我校將根據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2)高考文化課基本要求:單科語文、英語成績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3)錄取時不分文理,對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4)校考合格生源少于4人的省份,分省招生計劃公布暫定為0,錄取時若報考我校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的錄取標準,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擇優錄取;
(5)各省招生考試機構若有其他相關規定,按規定執行。
四、監督機制
1.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2.預錄取結果報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預錄取名單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公示;
3.我校將預錄取名單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批。
五、其他
1.新生憑“高考文化課考試準考證”、“西安交通大學2016年書法學專業考試準考證”、“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和“高考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2.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書法學專業學生進行全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3.學費標準: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收費標準執行。
六、若教育部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
七、本辦法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溫馨提示及注意事項:
1.報名成功后,考試報名及資料費一律不退;
2.除身份證原件和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原件退還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如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未下發,可暫用省級統考證和成績條代替;
3.凡接到我校簽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考生,仍需參加全國高考;
4.若未參加省級專業統考或統考成績不合格者,均不得報考我校,否則即使參加校考,成績也無效。
通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049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9-82668320
中國書法系咨詢電話:18161912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