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方案
2016-02-02 11:07:51中國教育在線
四川職業技術學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系四川省首批示范性職業技術學院,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確定2016年開展單獨招生考試高職高專院校名單及單獨招生計劃的通知》(川教函[2015]720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720號),結合我院辦學實際情況,特制訂2016年單獨招生方案。
一、實施原則
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招考分離”,規范考試、錄取程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計劃為1200名,其中面向對口職教類招生計劃660名,普通類招生計劃420名,特長類招生計劃120名。
(一)對口職教類、普通類招生專業與計劃
序號 | 專業 | 對口職教類 | 普通類 | 學費(元/生.年) | ||
類別 | 計劃 | 類別 | 計劃 | |||
1 |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 | / | / | 理科 | 40 | 4100 |
2 | 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 | 加工制造類 | 40 | / | / | 4100 |
3 | 數控技術 | 加工制造類 | 120 | / | / | 4100 |
4 | 應用電子技術 | 信息二類 | 130 | / | / | 4100 |
5 | 軟件技術 | 信息一類 | 80 | 理科 | 20 | 4100 |
6 | 旅游英語 | / | / | 文理 | 60 | 3700 |
7 | 應用日語 | / | / | 文理 | 40 | 3700 |
8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務一類 | 60 | 文理 | 40 | 3700 |
9 | 物流管理 | 財經商貿類 | 40 | 文理 | 60 | 3700 |
10 | 會計 | 財經商貿類 | 60 | 文理 | 60 | 3700 |
11 | 文秘 | 公共管理與服務類類類 | 40 | 文科 | 40 | 3700 |
12 | 建筑工程技術 | 土木水利類 | 50 | 文理 | 40 | 4100 |
13 | 園林工程技術 | 農學類 | 40 | / | / | 4100 |
14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 | / | 美術 | 20 | 5000 |
總計 | 660 | 420 |
(二)特長類項目與招生計劃
序號 | 特長類別 | 特長項目 | 科類 | 計劃(人) | 備注 |
1 | 體育 | 籃球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30 | 男女不限 |
2 | 足球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
3 | 網球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
4 | 健美操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
5 | 田賽項目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
6 | 徑賽項目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
7 | 藝術 | 器樂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30 | |
8 | 聲樂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
9 | 舞蹈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
10 | 播音主持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
11 | 技能 | 高技能 | 對口職教 | 50 | |
12 | 創新 | 科技創新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5 | |
13 | 寫作 | 寫作 | 文理藝體中職兼收 | 5 | |
合 計 | 120 |
三、報名與考試手續辦理
(一)招生對象
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并已經取得考生號的四川省考生。
(二)報考條件
1、普通類、對口職教類考生
身心健康,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者。報考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必須是取得藝術類考生號的美術考生。
2、特長類考生
除滿足第1項報考條件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體育
普通高中或中職在校階段,獲得國家三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或在市(州)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五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五名者,或獲得省級(含)以上比賽名次者。
(2)文藝
器樂、聲樂、舞蹈:獲得業余五級及以上等級證書、或縣級比賽名次、或市(州)級及以上榮譽表彰獎勵者。
播音主持:獲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cm。
(3)高技能
中職在校階段,職業技能拔尖,并獲得地市州職業技能大賽二等獎以上者和省(部)級及以上職業技能比賽名次者。
(4)科技創新
普通高中或中職在校階段在科技創新方面有突出表現,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創新發明獎或國家專利證書者,或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者。
(5)寫作
普通高中或中職在校階段,獲得縣(區)級及以上比賽獎項者,或有作品在全國統一刊號的報刊、圖書上發表者,或與相關機構簽有協議并有作品在網絡上發表者。
3、免試考生
在中職學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考生。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4、退伍軍人
按照《兵役法》應征入伍服役的軍士、兵,經部隊批準退伍,持有退伍證的考生。
(三)網上報名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學院官網進入招生信息網上的單獨招生系統報名(須認真閱讀《考生誠信承諾書》且同意后方能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3日至3月15日24:00。
2、考生在報名時,從普通類、對口職教類、特長類中,選擇確定一個報考類別,每名考生限報一個類別。
3、所有考生在報名時,均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志愿。
4、對口職教類考生只能填報與中職階段所學專業類別相一致的專業。
5、符合特長類報考條件的考生除高技能考生在報名時只能報考高技能相應專業外,其他考生不受專業限制,可自由選擇單招專業。
(四)網上交費
1、考生在網上報名成功后,于2016年3月3日至15日24:00前在網上(單獨招生系統)交納130元報名考試費(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文)。
2、網上報名和網上交費成功的考生方有資格打印準考證。
(五)考生信息核準
1、考生的基礎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報名結束后,學院將考生報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試院核準。
2、核準名單在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在公布名單內的考生,方可打印準考證。
(六)打印準考證
1、一般考生(網上報名和網上交費成功的在核準名單內的除免試、退伍軍人、特長類以外的考生)直接在網上打印準考證。
2、特殊考生(免試考生、退伍軍人、特長類考生)不能在網上打印準考證,只能在報到現場領取準考證。
3、特殊考生須提前到校,于2016年3月24日15:00在四川職業技術學院文淵樓410會議室集中,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技能等級證書、退伍證或其它材料,須帶原件,并收取復印件一份)并接受單獨招生考生資格審查相關組織機構的審核,合格后方能參加相關考核和享受相關錄取政策。
(七)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均憑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準考證參加考試。
2、所有考生均可在報到現場領取收費憑據。
3、網上報名和網上交費成功但不在核準名單內的考生,可聯系學院財務處退費。
4、網上報名和網上交費成功且在核準名單內的考生,即使不到學院辦理考試手續,報名考試費也一律不予退還。
四、考核
除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學院組織的考核。
(一)考核科目及分數
類別 | 文化考試 | 綜合素質測試 | 專業知識測試 | 技能測試 | 特長測試 | 總分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
普通類 | 100 | 100 | 100 | 150 | / | / | / | 450 |
對口職教類 | 100 | 70 | 50 | / | 100 | 130 | / | 450 |
特長類(普高生) | 100 | 100 | 100 | / | / | / | 150 | 450 |
特長類(對口職教生) | 100 | 70 | 50 | / | 100 | / | 130 | 450 |
時間安排
類別 | 普通類 | 對口職教類 | 特長類(普高生) | 特長類(對口職教生) |
文化考試 | 2016-03-26 9:00-11:30 | 2016-03-26 9:00-11:30 | 2016-03-26 9:00-11:30 | 2016-03-26 9:00-11:30 |
綜合素質測試 | 2016-03-26 14:00-20:00 | / | / | / |
專業知識測試 | / | 2016-03-25 19:00-20:30 | / | 2016-03-25 19:00-20:30 |
技能測試 | / | 2016-03-26 14:00-20:00 | / | / |
特長測試 | / | / | 2016-03-26 14:00-20:00 | 2016-03-26 14:00-20:00 |
說明:具體考核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請對口職教類考生特別注意,專業知識測試是在2016年3月25日19:00—20:30進行。
(三)文化考試
普通類(含特長類中的普高生)、對口職教類(含特長類中的對口職教生)的文化考試試題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和制卷(語文、數學、英語各100分),三科合卷,閉卷筆試。我院負責組織考試及評卷。
(四)綜合素質測試
主要考查考生的表達能力、心理素質、思辨能力、禮儀、職業傾向和社會適應能力等基本素質,總分為150分,采用現場考核、答問、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
(五)專業知識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中職階段所學專業應該掌握的主要專業基礎課知識,總分為100分,采用筆試、閉卷方式進行。
(六)技能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在中職階段所學專業應該掌握的核心專業技能,總分為130分,采用現場實際操作考核、答問等方式進行。
(七)特長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在報名時所填報的特長項目,采取現場測試、答問等方式進行。科技創新考生進行專利現場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創新證明材料并進行答辯。
五、成績評定
(一)普通類考生(含特長類中的普高生)的文化考試成績直接計入總成績。對口職教考生(含特長類中的對口職教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須經過折算后再計入總成績,折算比例分別為語文100%、數學70%、英語50%。
(二)所有考生均不能享受任何加分。
(三)考生只能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通過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查詢本人成績,考生成績不另行公布。
六、錄取
(一)考生的報名資格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二)學院根據考生考試后成績的總體情況,結合計劃公布情況,劃定普通類控制線,技能類按類別分別劃定控制線,特長類按類別分別劃定控制線。
(三)在中職學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我院單招報名截止前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經學院和教育廳核實資格無誤后,文化考試、專業知識測試和技能測試全免,在學院網站和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在總計劃的1%范圍內直接優先錄取到相關專業。
(四)退伍軍人考生達到所報專業控制線的,在總計劃的1%范圍內直接優先錄取到所報考專業。
(五)在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類別、專業志愿和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六)若出現專業計劃和計劃類別不平衡,學院按照實際參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專科招生計劃。
(七)若錄取過程中出現總分同分情況,則先依據文化考試成績總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試成績總和相同,則依據文化考試中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的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比較。
(八)擬錄取考生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考生只能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通過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查詢錄取情況)。公示期間,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公示期間將退檔申請和身份證傳真到學院招辦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
(九)對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而產生的缺額,由單獨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可用于錄取的專業計劃,在計劃范圍內,從上線自由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因時間關系,替補錄取考生不再公示。
(十)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日程安排
(一)2016年3月3日至3月15日24:00,考生先登陸學院官網,再從官網的“招生就業”欄目或“單獨招生”圖標進入招生信息網,在招生信息網上的單獨招生系統中報名。
(二)2016年3月3日至3月15日24:00,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在單獨招生系統中進行網上交費。
(三)2016年3月18日,學院在單獨招生系統中公布省教育考試院核準的考生名單。
(四)2016年3月22至25日,一般考生在單獨招生系統中打印準考證。
(五)2016年3月24日15:00前,特殊考生(免試考生、退伍軍人、特長類考生)到學院文淵樓410會議室提交報名表、相關證書原件、加蓋發證機關鮮章后的相關證書復印件和其它相關證明材料,提前接受資格審查。特殊考生于2016年3月25日到學院報到現場領取準考證。
(六)2016年3月25日,考生到學院報到現場領取交費收據,熟悉考場。
(七)2016年3月25-26日,考生在學院參加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八)2016年3月30日,考生在單獨招生系統中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九)2016年3月31日中午12:00前,凡對成績有疑問需復查的考生可憑《準考證》親自到學院教務處(文淵樓134室)辦理復查手續,逾期不予辦理,也不受理電話復查。
(十)2016年4月1日,學院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控制線。
(十一)2016年4月5日-11日,考生在招生信息網上查詢擬錄取情況。
(十二)2016年4月12日,對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而產生的缺額進行替補錄取。
(十三)2016年4月13日,學院將錄取考生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相關事宜
(一)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向學校提供相關材料,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二)對在單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新生注冊和復查。經我院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考生被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新生一視同仁;不能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錄取;不得轉入其它學校。
(五)考生進校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廳關于專業調整規定的情況下,經考生申請,在學院專業調整辦法及范圍內進行專業調整。
九、鄭重申明
(一)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費項目外,我院在單獨招生錄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二)我院單獨招生錄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
(三)本章程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本章程如有調整,以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公布的為準。
十、本章程由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一、聯系部門與方式
部門:四川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通訊地址:四川省遂寧市學府北路1號
電話:0825-2290000傳真:0825-2290006郵政編碼:629000
紀檢監督電話:0825-2290379
四川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網址:http://www.scvtc.edu.cn
http://www.scvtc.com四川職業技術學院微信公眾帳號:sczyjs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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